他欢畅的不是金币,欢畅是因为有糖吃。只要有糖吃,金币的没有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在几岁的孩子眼里,金币就是糖糖罢了。
侍女很机警,也是水之都的白叟了,天然晓得这但是主家的大蜜斯,休斯顿家属的无价之宝:“蓝魅儿蜜斯,不消问了,明天已经为你们筹办了两条三彩鱼,是您喜好的红鳞鱼和金鳞鱼。”(未完待续。)
“几近是统统的三彩鱼都被那些大贵族预定了,就连亲王都来过两个。我爹只不过是个小小的城主,不过是陪着大贵族的时候蹭过几次,何况是我。”
芙瑞雅的嘴巴张的时候太长,一时候很不舒畅,弄得脸部肌肉有点生硬。再加上一听考多斯的意义,不由香腮一颤抖。该如何办?
这会子她也不傲娇了,也不是公主了,更别说甚么女王范。你见过为了想吃一口鱼猛吸口水的女王?你见过为了吃整天碎碎念的公主?
考多斯不愧是老狐狸,很快从震惊中醒来,瞥见芙瑞雅还张大着嘴巴,敲了敲她的小脑袋,低声说:“疯丫头,下去稳住几个小丫头,必然不能让她们晓得任何蛛丝马迹。有甚么题目,你就推到我身上,就说我在修炼邪术形成的,晓得吗。如果万不得已之时,该如何办就如何办,圣主的脾气你不是不晓得的。”
丽丝的眼里尽是但愿,望的蓝魅儿心惊肉跳:“不是我不想,我也想吃三彩鱼,但是唯独这件事我老爹没得筹议。不过,我能够问问。”
就是这甚么三彩鱼没吃过,真的那么好?人都是这类德行,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是感觉好,越是奥秘的东西越是感觉贵重非常。
三彩鱼这么贵重?这还是鱼吗?丽丝不能了解艾伦的怨念,姐也算是个贵女,出身世袭伯爵之家,不说全天下好东西都吃过,但是也差未几吧。
这是一种占用,是一种欲望在作怪。但是有甚么体例呢?人类本身就是为了无穷无尽的欲望而活着,没有了欲望,要么成神,要么毁灭。
比如一个几岁的孩子,你给他十个金币买糖吃,他很欢畅。你给他一百个金币,他还是欢畅,你再给他一万个金币,他也是欢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