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对孙大圣的才气还是相称自傲的。
那单只膜翼还剩下很多的质料,孙大圣没有埋葬,而是用念力将之融成一大块,找了个大编织兜起来,然后趁着熹微的晨光,向江景一号小区走去。
他手掠过那巨蝠的膜翼,这东西如此坚固,竟然是透明的,并且其厚度也要比看上去的厚,足有1cm,只是边沿极其锋利,用吹毛断发来描述仿佛还弱了。
奚蒙蒙不肯意参和:“那我去筹办早餐了。”
但同时,9层护甲加起来厚度只相称于一件毛衣,如果内里罩上衣物,底子就看不出来。而平时,那头盔能够变形为护肩埋没起来,那鞋子等因而多穿了一双袜子,拳套也能够收起来作为护腕利用。
孙大圣转头向储藏室走去:“我晚点吃,你们不要等我。”
凤珑玲看着他的背影,感受这小子真是有点神经。不过既然人返来了,她的幸运感刹时上身,向着寝室的床飞扑畴昔:“我要补觉,哎呀,困死我了。”
奚蒙蒙:“Lonely?珑玲,很谐音啊。”
最奥妙的是,孙大圣发明,膜翼看起来是透明的,却能够按照本身的意念主动调剂色彩,也就是说,孙大圣现在将它调剂成肌肤色彩,旁人底子就看不出个以是然来。
凤珑玲懊丧地点了点头,俄然又发狠地谩骂:“这个自发得是的臭结巴,死就死了呗,我懒得操心他了。”
孙大圣杀死了巨蝠,心机上的满足还只是低层次的,对他而言,更高层次的满足是巨蝠的尸身,那但是一个宝矿啊,那牛逼至极的翼刃,对他而言就是如假包换的无价之宝。
这东西的比重不大,拎起来就跟羽毛似的,却有超等短长的高强度和高硬度,至于其锋锐度,那就更不消说了。孙大圣尝试抽出一根金属丝来,那金属丝比头发上还要细,但是竟然能够接受30公斤以上的拉力!
做好护甲以后,他又做了一些小东西,比如完整由膜翼金属构成的皮带,一样是膜翼金属的两只5mm厚的护腕,关于这个护腕,他不是要特别加强腕部的防护,这个护腕实在就是金属丝的金属储备。
“等我出来再说,我现在要闭关。”
接下来,他又替本身做了六把飞刀,直接便能够粘在皮带上。但是飞刀为了增减轻量,他是用了黄金跟丝茧金属合金做刀身,刃材则用了膜翼金属,如此一来,既有重量能够包管射出去的速率和准度,又能够具有不凡的杀伤力。
如果不是因为担忧行动不便,孙大圣倒也不介怀将这套护甲做成火箭炮都射不穿的那种,只是那样一来,本身一出场就是金刚了,试想身上的披甲超越10cm,那整小我要大好几圈啊,固然刀枪不入,但只怕连走路都困难。
奚蒙蒙幽幽来了一句:“你操心也没用啊,不过我感觉他会返来的。”
凤珑玲白了她一眼:“我就没你这类感受,你晓得我的英文名叫甚么吗?”
做完这些,看着天竟然已经大亮,他想了想,将巨蝠那残碎的尸身拖了出去,找了一间不起眼的民工杂物房,挖了个大坑埋葬起来,上面又堆上了杂物。
她这是用放肆来粉饰本身的难堪呢,但孙大圣不懂啊,云淡风轻地伸了个懒腰,答复道:“昨夜子时。”
凤珑玲跟奚蒙蒙面面相觑,凤珑玲那白得有点惨的小脸上竟然也飞过了一丝红晕:“喂,臭结巴,你甚么时候返来的?”
……
奚蒙蒙也有点急:“如何?他还没返来?”
而孙大圣当务之急是改革护甲,本来罕见的丝茧金属,现在有了膜翼替代,便能够完整舍弃了,只是用来吸能的黄金,他还没能找到更好的替代品,因而他破钞了六七个小时,终究打造完成了一套满身护甲,重新盔、背心、护臂、拳套、护裆、护膝、护腿、鞋子,一全套下来,除了个别的枢纽部位,几近没有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