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末世流浪狗 > 第1364章 大结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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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来岁的小孩傲然道:“我就是白衣神王周庆秋了!白衣神王周庆秋和天下第一杀人魔王胜利三战三捷,才是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妙手,明天我们扮演的就是,天下第一杀人模样滥杀无辜,被我碰到了,我劫富济贫豪杰救美……”

而何小胖本身被打没甚么,他最不能接管的就是,这些孩子说他的偶像好话。

王胜利为何来泉城,因为泉城满是他季世人生的起点,他从这里一飞冲天,他从这里英勇无敌,他从这里天下第一。

并且在泉城他也落空了很多人,比如第五中队的褚阎王、张雪燕等人,还比如小虎,终究都没了。

但这个孩子较着有点不一样,他浑身都是肥膘,像是皮肤里灌了水一样,一走就一闲逛,脸也胖的出奇,两边腮帮子的肉,都耷拉下来了,走起路来腿脚另有点倒霉索。

“我我我……”何小胖“我我”了半天,终究也没说出话来,阿谁十来岁领头的孩子直接就给何小胖安排了:“你不是喜好天下第一妙手吗?那你还扮阿谁杀人魔王天下第一妙手吧!”

看完父母,王胜利又看了关云长和孀妇村,转了一圈以后,王胜利本想直接飞去天上,去那颗大星的,但是想起来于敏的话,王胜利深思了一会,还是决定去于敏所说的小镇看一看,因而他朝着珠峰小镇而去。

泉城现在的环境能够说是很特别,普通的变异生物或者虫子是不肯意进入的,因为不晓得甚么启事,统统人或者生物进入必死,以是久而久之泉城就成了死地,没人情愿进入。

最后唱了毛幸运的《夜空中最亮的星》,固然唱得刺耳,却撕心裂肺,豪情竭诚。

“何小胖你明天扮演谁?”一个十来岁的孩子问道。

这么大的孩子,这么大的个头,走路又倒霉索,说话结巴,脑筋不灵光,这就是一个傻子,而傻子老是被人欺负的。

“我呢……”十来岁领头的小孩,说完以后眉毛一挑,身后立即出来两个略藐小一点的小孩,一人弄了一块白棉布,一人捧着一把木头刻的剑。

如果平常王胜利能够就会进入看看了,但现在时候太少,天上的大星还在逼近,王胜利没那么多时候,以是就分开了。

分开了这里,王胜利又去了几个处所,寻觅本身曾经熟谙的人,但那边早就人去楼空,乃至被埋葬在了变异植物中了,当然更多的处所是被虫子占据了。

小镇的镇头有一片挺大的宽广地,一群小孩子正在玩耍,这些孩子中最小的,方才会走,说话都不如何清楚,最大的倒是一个一米八多的大块头。

他也在这里学会了很多,学会了最首要的一点,那就是男人要有担负,这个担负,不但仅是对某个女人,对一个家庭,一样也要对一个民族乃至全人类,有所担负。

珠峰小镇并非完整野生开凿,这里本来就有一大片高山,季世对高原酷寒地区影响有限,几近很少有变异生物来,而浅显的丧尸就更少了。

因为心中有预感,本身能够不会再返来,因而王胜利婆婆妈妈说了很多很多。

王胜利赶走去苍蝇一样烦人的虫子,找到了曾经毛幸运的埋骨之地,因为找不到其他人的骸骨,他只能当统统人都在这里,说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话。

何小胖因为本身太胖,以是从小就遭到小火伴架空,他但愿本身能够像王胜利一样,成为天下第一妙手,成为大豪杰。

不敢不是因为惊骇这些孩子会叫爸妈来,而是怕打伤这些人,不能的启事是,这些孩子还会跟他玩,如果他还手,这些孩子就会抵抗他,不带他玩,除非他能弄来好吃的贿赂这些孩子,才气重新插手。

至于变异生物仿佛也很不喜好这类酷寒的处所,厥后虫子来了,虫子也不喜好这里,对这里的生态环境几近没有影响,以是在这里的人,也都根基活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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