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她杀了,砍成了一块一块扔给镇子内里那些怪物吃,但是还是晚了。我跟她睡过了,她的指甲还划伤了我的背,我看不到,她觉得我不晓得。她觉得我不晓得……她觉得我是傻子,妈的,她腿上那么一大道又青又黑却不流血的伤疤,老子是瞎子才看不见,操!
“弄一点下去,别的的仍然留在这里。”南劭毫不踌躇地答复,说完俄然顿了下,反问:“你不会是想把这些上交给镇里吧?还是要跟其别人分?”
条记本上只记了季世产生后旬日的事,以及部分对畴昔的回想,最后几天字里行间还充满了兴旺的朝气和大志壮志,而越到厥后,越变得懊丧颓废,或许是他已经开端认识到本身所建立的目标有所题目吧。因而在第十天的时候,他拿着唐刀决定下山看看,没想到就碰到了逃到山上出亡的初爱恋人阿丹。以后的环境日记中都有记录,固然不敷详细,但也足以让人一窥概貌。
明天是周五,之前每到这一天,都会非常镇静,因为顿时就有两天歇息了,不消再看到那些讨厌的小崽子。但是从末日入夜到现在只过了十天,而我却像是熬了一个月,一年,乃至更久。再回想之前的事,就仿佛是产生在上辈子一样……伤口好痒……我是不是就要变成那种怪物……
“我看上去像那种忘我的人?”张易惊诧。
听到他的声音,南劭昂首看过来,指了指锅:“这内里另有半锅坏掉的饭。刀上有血迹……地上也有,但菜板上是洁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