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魔王 > 第26章 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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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青岛住的是最豪华的本国饭店,在那边下榻的来宾,不是西洋政要就是白俄富豪。她和金玉郎住进了一幢西式大楼的四楼客房,客房里外三间屋子,大玻璃门通着宽广露台,站在露台上,能够遥遥的瞥见大海。现在已经入秋,不是下海戏水的黄金季候,但是正中午分还够热,起码是比北京热些,海滩上还是常有西洋男女露着肉走来走去,总而言之,他们来得不算太晚,还是好时节。

然后不等傲雪和他举杯,他已经抬头喝了一大口。放下杯子抄起刀叉,他开端切牛排,牛排煎得半生不熟,切开来内里还是鲜红的,血水流了一盘子。他叉起一大块牛肉送进嘴里奋力咀嚼,嚼够了回身一低头,将一口肉残余吐到了中间的空碗里,昂首看着目瞪口呆的傲雪,他说:“我肠胃不好,早晨不敢吃大餐,怕不消化,只能是尝尝味道。”

双手握着刀叉打着颤抖,她一时候不知如何是好,这毕竟是他们的洞房花烛夜,她作为新娘子,是不是不该该为了丈夫的吃相而翻脸?

这本国饭店里的统统都是洋派的,跑堂也是衬衫笔挺戴着领结,行动彬彬有礼。傲雪徐行走出之时,就见跑堂已经轻手重脚的在大餐桌上摆好了饭菜,正推了餐车往外退。而大餐桌旁站着个湿淋淋的人,恰是金玉郎。

这时,金玉郎俯下身去,开端叮叮铛铛的喝汤。汤是温热的鸡茸鲍鱼汤,正合适他衰弱的肠胃。他呼噜呼噜的吸溜着喝,喝了几口以后一昂首,他舔着汤勺,向着傲雪一笑。

傲雪不晓得金玉郎私底下竟是这般模样,她活到这么大,也向来没有见过这般模样的人——这也能叫人?这竟会是个在当代社会里生长起来的人?家里的狗也比他更有端方些,这是个野人吧?

傲雪放下了刀叉,勉强保持了安静神情:“我还不大感觉饿,只是有些累。”

傲雪硬着脖子,微微的一点头:“看出来了,你吃得很有兴趣。”

金玉郎低头看了看桌上饭菜:“你是不是吃不惯这些?”他站起来,端起了一盘番茄鸡丝焗饭:“那你尝尝这个,这和中餐差未几,应当合你的胃口。”说着他从汤碗里抄起了本身的勺子,舀起一勺子焗饭就杵向了傲雪的嘴。焗饭里头夹着熔化了的奶酪,那奶酪牵牵涉扯的拉出长丝,盛放在他那汤汁淋漓的勺子里,看着的确令民气惊。傲雪吓得一扭头躲了开,眼看着那勺子追着本身又来了,仓猝举手又是一挡:“我不吃。”

她早就晓得金玉郎不成器,结婚之前也曾做过假想,假想他会是如何的惫懒浪荡,也假想过本身要如何的规劝他,又要如何的宽大他。成果想来想去,她万没想到他的题目不是惫懒浪荡,他的题目是恶心人!

傲雪见了此情此景,还是是心慌,洞房花烛夜之前的沐浴,因为是如此的含义无穷,以是竟比那真正的佳耦之礼更令人羞。不但羞,更有怕,她恨不得夺路而逃,可心中另有一个明智声音发号施令,催着她回身走回房内,关了露台门窗。手脚闲着没处所放,坐在床边等候也不像话,因而她给本身找了点活计,弯了腰清算床上那些大小的衣物,衣物都是金玉郎从皮箱里大捧的抱出来扔到床上的,笠衫内裤袜子应有尽有,她一件一件的抖开叠好,红晕从脸颊一起染开来,染得耳梢都是滚热粉红。

浴室房门一开,是金玉郎走了出来。傲雪猛地直起家,手里还攥着一双袜子,但是金玉郎并没有走过来,隔着墙壁问她:“跑堂送饭出去没有?”

一起上他都没对她笑过,现在算是婚后他第一次笑,笑过以后,他开了口:“吃啊,这家饭店的西餐很驰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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