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雪立即去给他找药,药是大黑丸子,里头必然有山查和陈皮的成分,酸溜溜的还挺好闻,仿佛能够当糖吃。金玉郎吃了一丸子,又喝了两口热水,然后就躺在沙发上闭了眼睛,傲雪让他回寝室上床睡,他昏昏沉沉的哼哼,就是不动。
他本身不抽烟,但是喜好别人抽,因为能够跟着嗅嗅气味。透过烟雾谛视着金效坤,他就见金效坤瘦得脸颊都有些凸起了,更加显得鼻梁矗立,眼窝通俗,短发一丝不苟的向后梳去,他永久是名流派,蕉萃到了这般境地,还是还是衣冠楚楚。如许的面子人物,直接杀了有点华侈,金玉郎突发奇想,想把大哥扔进大牢里蹲几年,或者让他变成个穷鬼,破衣烂衫的当街要饭去。那景象必然风趣极了,风趣到他连设想都设想不出。
金效坤叹了一口气,摇点头。
“您能够去呀!去他家里的高朋多着呢,您到那儿坐坐也不丢身份。再说他也必定是欢迎您的,小翠芳那人爱交朋友,特别对待消息界,那是最肯联络的。”
就在这时,汽车停了,本来已经到了万国时报的报馆门口。金玉郎推开车门跳下汽车,一手扶着车门,他俯身向着车内的金效坤一抬手,行了个风趣的本国军礼:“谢了,大哥。”
办不到就是办不到,他不是那老奸大奸的伪君子。传闻世上有那种人精,能够平生一世戴着面具糊口,见人说人话,见鬼说大话,可惜他不是,他不可。他若也是那种人才,就不必拿段氏兄妹当宝贝了。
然后他关了车门,回身一步一跳的、大号学童似的、上了报馆台阶。
金玉郎不介怀这小子的马屁佳构质,而曲亦直见他是带着笑容走过来的,心中便是一敞亮,先是二爷长二爷短的问候了一番,然后毕恭毕敬的跟着金玉郎进了办公室,问道:“我明天向二爷叨教的那宗谈判,不晓得二爷意下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