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已经到了这里,为甚么非要比及明天赋来应战?
固然,看上去和空中上的玉轮不太一样就是了。
以赛亚・格雷斯是小我类勇者。
她压抑下严峻的表情,推开了宫殿的大门。
王都的酒馆办事质量很高,勇者所点的炙烤哥布林腿肉和啤酒很快就被端了上来。和勇者所设想的粗暴摒挡分歧,在王都的酒馆里,哥布林丢脸的绿皮已经被剥掉了,只留下连着骨头的红色腿肉被炭火烤得恰到好处,表面被烤得稍稍有些焦,看上去让人很有食欲。
固然她向来也没弄明白过教员教诲她的这句话到底有甚么意义,但以赛亚下定了决计要更加谨慎谨慎。她攥紧了腰间的剑柄,谨慎翼翼地一步步向前。
以赛亚用力握了握剑柄,心脏严峻得怦怦直跳。
这景象实在过分诡异,但勇者向来不会感到害怕。以赛亚踏着泥浆般的史莱姆不竭进步,脑海中俄然响起了她的教员曾经对她说过的话:
在来魔界之前,以赛亚向来不晓得魔界竟然有这么多史莱姆,它们几近遍及了魔界中的每个角落,如果不略藐谨慎一点,就很有能够踩上,弄得脚上黏糊糊的,一点也不好清理――勇者教程上可向来没提过这一条。
固然间隔当时只经历了一两年的光阴,但是在现在的以赛亚看来,那却仿佛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情。昔日的火伴早已经各奔东西,而她――统统勇者当中最超卓的,踏上了讨伐魔王的征程。
幸亏她的父亲已经归天了。
如许一想,她变得萧洒起来,大声号召酒保:
这还是少女第一次吃哥布林肉,她谨慎翼翼地抓住哥布林腿肉一端的骨头,把肉送入口中。
合法以赛亚对于在泥浆般的史莱姆当中跋涉感到怠倦,开端悔怨夜探魔王宫这一草率行动的时候,她俄然发明远处的一座宫殿仿佛亮着灯。
只读过《勇者教程・魔王卷》的以赛亚对龙族的崇高血脉并没有甚么观点,不晓得真正的龙毫不成能被端上酒馆老板的餐桌,酒馆老板所谓的“龙肉”只是魔界的一种被称为亚龙的大蜥蜴肉,只能骗骗向来没来过王都的乡巴佬。是以她非常用力地咽了一口口水,数了数口袋里的金币,非常遗憾地对老板说或许下次吧。
如果史莱姆也能算作魔族的话。
这会儿,她正坐在魔界王都的小酒馆里,食不知味地吃着放在面前的晚餐,完整不晓得本身的实在性别早已透露,并且已经成了魔族大臣们存眷的核心。
要吃肉!肉!肉!
设想着将来能够吃到的那些甘旨好菜,面前的食品仿佛也变得好吃了一点。何况平心而论,固然食材并不讨人喜好,但魔界王都里的厨师技术确切不错,以赛亚冒死劝说本身要对近况表示对劲。
正如人类的王都是以火星玛尔斯定名普通,魔界王都的称呼也来自一颗行星。这颗行星在人界被称为维纳斯,魔族却称它为路西菲尔,并把它作为他们王都的称呼。
魔王宫中史莱姆的数量的确多到令人吃惊,以赛亚几近每走两步就会踩中一只。开端的时候,她还会停下脚步用身上照顾的手帕擦拭皮靴,到厥后她干脆放弃了这个没成心义的行动,只是用力用沉重的靴子将地上的史莱姆踏得稀烂。
以赛亚玩弄动手里独一的几个金币和铜板,策画着如果她明天回不来,这些钱仿佛也没有甚么用了。何况,如果她吃不饱,又如何能打赢魔王呢?
提及来,从人类的角度来看,魔族是糊口在地底下的,但是这里竟然也会有月光。
“中间是第一次到王都来吧?哥布林腿肉这类粗人吃的东西实在分歧适中间崇高的身份,或许您想尝尝王都的特性菜,比如说……龙肉馅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