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行了一段时候,便离山顶更近了。少年停下脚步,擦了擦额头汗水,望着火线阴暗密林的尽处,暴露大片亮光。不由面上一喜,自语道:“就快到山顶了,幸亏没碰到甚么大野兽。”
少年来到树前,解下肩上的麻绳,举起砍柴刀,就要脱手。
“是啊!痕儿!要么改天去吧,明天我这内心慌得很,怕是要出甚么事。”一个身材魁伟,胡子拉碴的中年男人也闪出门口,他一样穿戴一件打满补丁的布衣。只是他臂膀细弱,那布衣做得广大了些罢了。
“但是……”中年男人端倪之间,还是透暴露一丝担忧。话未说完,却被少年打断了。
大指山的山脚下,有一户人家。长年居于此,以打猎维生。外人曾多次劝说他们分开这座山,多少年了,他们涓滴未曾理睬过那些人。
越往上走,山势越陡,杂草越麋集,有的乃至已掩至他腰间。沿途所见,均是他从小到大从未见过的奇特植物。
少年不由面露忧色,加快了法度。
只是林子出奇的温馨,没了鸟叫蝉鸣,令民气底不由更加不安。
他话音刚落,竹屋门口便闪出一其中年妇女。那女子身形微胖,穿戴一件淡粉色素衣,白嫩的瓜子脸上暴露一副焦心不安的模样。手里拿着个葫芦做成的水瓢,肩膀猛地倚在门栏上,因为行动过猛,水瓢还在不住地往外溅水:“痕儿啊!你可得谨慎点,前些天你爹上山就碰到个大野猪,凶得很呢。要不是你爹跑的快,怕是小命就没了。”
此时,山顶方向忽地传来一个苍劲有力的声音,少年一惊,他没想到凶兽最多的山顶竟然有人敢上去,还在上面说着甚么。因而就站立不动,凝神谛听,山顶之人所吟恰是:
重视拿定,少年也不游移。迈着大步,便快速向山顶行去。
且说那少年拎着砍柴刀,大步走在崎岖不平的山路上,见太阳当空,时近中午。不由就想加快脚步,早点回家享用甘旨的午餐。早餐时,听他娘说,中午要给他做他最爱吃的红烧兔子肉。
少年听后大惊,心道此人是不是疯了,明白日来这凶兽出没的大指山山顶也就算了,竟然还吟起诗来。这么大的动静,本身在山腰都听得一清二楚。林中凶兽必定也已发觉,如此下去,他少不得要丢掉性命。不可,我得上去劝他尽早分开这凶恶之地。
少年见蛇走远,才长呼口气,暗道好险。以往他打猎,都是些甚么鸟类兔子类的无进犯性植物。但毒蛇他常日碰到后都躲得远远的,不敢靠近。
少年想着兔子肉,舔了舔嘴唇,望着山上富强的树林,不由就加快了脚步。
少年踩在坚固的干枝枯叶上,收回清脆寒微的“嘎吱!”声。他神采甚是镇静。边往前走,边四周张望着,唯恐四周俄然蹿出个甚么飞禽走兽来。
“哎呦!这孩子,真是不听话,都是你教的。”中年妇女望着少年拜别的背影,转头瞪了一眼中年大汉,就回屋了。
中年大汉也神采凝重地看着少年消逝的方向,眉头微皱,自语道:“痕儿常常上山,应当不会有事。可我内心为何还是慌得很。”
大指山,位在中原往北三百里,巍峨矗立,阵势雄奇。因全部山体形似人的大拇指而得名。
来到近前,见那小片密林里,树木整齐不齐。有的细弱矗立,有的藐小低矮。少年就想遴选一株手臂粗细的树木动手。
山上多奇花异草,飞鸟走兽。灵气通透,三面环海。往南二十余里便是周遭百里最热烈繁华的小镇,桑龙镇。
那少年身材偏瘦,穿戴一双草鞋,长着一对招风耳。浓眉圆脸,鼻梁凸起,不算姣美。乌玄色的臂膀赤裸着,人虽廋,筋骨肌肉却非常凸起,可见平时没少做夫役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