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走前,他交给了这老板一个小东西,那是一个看起来大抵只要一个小拇指大小的一个玉珠,本身的质料也并不好,就是个记念品。

拿枪的白人壮汉又转过身来问向五金店老板。

不过程御风在上面留下了一个小型的聚灵法阵,大抵能保持十多年的模样,在这么浓烈的灵气之下的间隔,法阵身边呆着人的身材本质会获得极大的加强并且只要天赋不是特别差,根基上都能仰仗着这超浓烈的灵气成为一名修士。

程御风大要上是点头说是,一副我听出来了的模样,内心倒是不觉得意,就他现在的修为,除非是导弹一类的兵器才有能够伤到他,就算用枪,那也得是重狙,就那么一小手枪,连本身的护体灵气都打不破。

出来以后必然记得紧跟着我,再如何说我也在这里糊口了20多年了,还是有一点面子的,只要你跟着我,绝对不会有人找你的费事。”

好一通比划就是没一小我听懂他说甚么。

老乡归老乡,赢利归赢利,这是两码事。

这句话无疑是在讽刺,五金店老板哪敢还是说。

五金店老板神采丢脸的跟吃了翔一样,内心说道:大哥,人家手里的那是手枪啊,不是烧火棍,你还不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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