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瓶子里是软魂香,你把它混在别的香料里烧起来便能够了,红色瓶子里是定魂丹,烧香时含在嘴里就不会被软魂香迷倒。你武功不高,这些下三滥的东西你必然会用获得。我信赖你能做好的。”
“爷爷?”周常安迷惑道。
“你们想干甚么?”
周两仪猛的一转头,抽出一把剑,这剑锋芒毕露,明显是把好剑。
这是他久违了三十年的眼神,三十年前,他也是这般的狠辣。
又是一年三月,东境羽城又到了桃花盛开的季候,羽城城主府内桃花缤纷。夜晚,周两仪的书房内点着明烛,带着稚孙周常安看书。周两仪须眉都已经带上了些许白霜,他手捧着别史小说,慢悠悠地读道:
周两仪沉默了,他渐渐地站了起来,看着那本鲜红的《血红书》,眼中闪过一丝狠辣。
“我想尝尝中间的武功!”周两仪说着,一步迈出,练的谙练的萍水剑法一分为三,剑光搅的人目炫狼籍。他的剑既准又狠,直向黑衣人的关键刺去。
“我们要江湖乱起来,并且是前所未有的大乱。这《血红书》谁也读不懂,不过是鸡肋罢了。用《血红书》引发江湖上的血雨腥风再好不过。”黑衣人解开包裹,内里是一本鲜红如血的布和两个瓶子,布上密密麻麻都是扭曲像蝌蚪般的笔墨,妖异得短长。“你在东境武林素有侠名,由你把这《血红书》散到江湖上是最好不过。我们已经给你在别处办了大片的好田产,你只要把事情办成了,你便能够换个身份到那边隐居,到时候就是野狗回山林,谁也管不着你了。”
他已经的确是一条狗了。
“……是。”好久好久,周两仪答复道。他的声音听起来像是老了十岁。
啪!一个耳光甩在周两仪的脸上,打断了他几颗牙齿。
“周两仪,你从我们手上获得了你想要的东西,不过明天我们还是要找你办一件事。”
他回身,背对着门,喘着粗气,背后已经是一身的盗汗。
“是。”周两仪答复道。
“你明显晓得本身是在与虎谋皮,还是要和我们合作?”
“统统的绝顶就是剑。多少的国仇家恨终究走向了起点,易逝水与莫秋北两大绝代剑客决斗于天峦雪巅……”
东境有城,名曰“羽”,羽城傍着风平江,倚着皓璧山,好一片晴川历历、芳草萋萋。每到阳春三月春回大地之时,总有墨客才子在江边小亭望着一江碧水吟哦两句,做些才子红袖倩女幽魂的好梦。
“这话说的你本身信吗?”黑衣人仿佛是在嘲笑周两仪,“你本年快六十岁了吧?这么天真的话竟然还能说出口。”
羽城城主名为周两仪,时年五十七岁,一手萍水剑法和一套清平内功都练的很有几分火候,从生父处担当城主位已三十年整,夙来乐善好施、以义抢先,在江湖上很有侠名。不管甚么江湖豪客,提及“周两仪”的名字,都是竖起大拇指,奖饰一句“豪杰子”、“真豪杰”。
周两仪昂首看着黑衣人,用几近是祈求的声音说道:“当初我们说好的,只合作一次,今后再也不相胶葛。”
周两仪的武功实在已经不差,但是这黑衣人是“他们”的人,天然是看不上周两仪的武功的。
黑衣人在房间中渐渐踱步,他看着书架上的藏书:“入云剑典、烈焰枪法……你看的都是些甚么书,乱七八糟的武功秘笈,难怪武功如此不入流。”
“……是。”又是过了好久,周两仪再次答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