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魔狱 > 第1241章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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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罗丰找了一块风水宝地,收束心神,不问外物,开端修炼。

这是在能够被配角击败的前提下,我所能想到的最强Boss才气,能够说,即便放到其他的武玄幻小说内里,都是横扫位面配角的存在。

荒魔出世,玉洲毁灭(全文完)。”

那种心机和心机上的两重痛苦,没法对人言述,几近把我逼上绝壁了。

有些事情只要尝试过了才晓得行不可,以是我感觉此次的尝试还是有代价的,起码它让我下定决计,今后再也不会走套路文的路了,只创作本身喜好的作品。

在这里先道个歉,作品前期不但砍了很多支线,并且更新也变得疲惫有力,让很多读者绝望乃至不耐。

修行者怕死,怕捐躯,求道者不怕死,不怕捐躯。

没得过干眼病的人很难体味这类痛苦,不能集合重视力对某个物体看上一个小时以上,不然你的面前会一片恍惚,并且常常睁不开眼睛,特别在开车的时候,时候过十五分钟就开端不竭眨眼,本人有一段时候,在码字的时候都是通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瓜代用眼来完成的,满满都是泪。

屏幕够大,间隔够远,不是直接的反光,干眼病就不会作,刚好寝室够大,四十五平米,墙壁一片乌黑,不需求投影布,用来玩游戏看电影都很痛快,投影仪万岁!

能够说,干眼病是收集作家这类对着电脑的事情者的绝症!

俄然想到,明天刚好就是七夕,那么统统及时看到更新的读者,想来都是单身狗吧(笑)。

以目前的医疗技术,干眼病是没法通过吃药或者手术来治好的,只能通过滴眼药水来减弱病症,或者通过十年以上的平常疗养,保持安康的用眼风俗来垂垂规复。

当然,二者之前是有差别的,在大我与小我的挑选上,唐宁会挑选小我,而罗丰会挑选大我。

关于配角,我不会再写沉着明智型的,会去尝试其他各种范例,比如热血霸道向的,又比如痞气邪派向的,我小我实在很喜好《兽血沸腾》里的配角刘震惊,满口脏话却又颇具文采,蛮横卤莽却有情有义,手持狼牙棒,战役前将衣服一撕,暴露稠密的胸毛……这是当代小说中越来越希少的种类。

……

当初开新书的时候,真没想过本身能写这么久,另有靠近三百七十万字的总量,也过了之前统统作品的总和。

一方面是本身垂垂落空了创作的动力,认识到要尽快末端,另一方面则是得了“干眼病”,痛不欲生。

最后设定的时候,太荒元魔是维生物,这是我以为的最强形象,厥后感觉维生物不轻易描述,特别是打斗方面,能够会变得玄之又玄,让人看得云里雾里,落空了兴趣性,而我一向以为小说该当为读者办事,因而窜改了设法,让太荒元魔成为三维位面的最强存在。

我当时的感受,就是本身的作家生涯能够就此断绝了。

再说一说太荒元魔这个大Boss,他是我给九洲体系设定的一个武力标杆,能够说,哪怕我今后创作的作品里,也毫不会呈现比他更强的反派,他意味的就是最强。

求道者脱胎于修行者,二者的辨别用一句话来描述便可――朝闻道,夕死可矣!

总算本身的心机本质靠谱,本性悲观,加上写的配角也都是自强不息,永不放弃的脾气,相互影响下,才挺过了这道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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