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忠泽和胡晓明差未几要心惊肉跳了。一翻到下一张照片,差点儿连话都不会说了。抖了一会儿,还是胡晓明挤出一句:“这……这如何回事儿啊!”
不知走了多久,火线垂垂地呈现了一个光点,一点一点地扩大,变成很多红色的光芒刺破了深沉的暗中。
他欢畅地握住玻璃杯,喝了一大口黑褐色的液体,一股腥涩的味道顿时充满了全部口腔。刺激得他哇的一声吐了出来,但是还是有一些喝进了肚子,连食道里都是满满的,令人作呕的味道。
眼睛微微有点儿灼痛,于谦恭本能地抬起另一只手,粉饰住双眼。
只要到这时候才会发明,本身的精力透支了。毕竟也快三十岁了,和前几年不好相提并论。当时,就算自我嫌弃着,也不会感觉这么累。
其别人也被吊起了胃口,全往杨忠泽的身边挨近过来。
不熟谙她的人,常常会误觉得她是一个混血儿。
是血!
他俄然听到一个女人的轻笑。那种从鼻子里冷哼出来的、稍纵即逝的轻笑。他赶紧展开了眼睛,但还没有完整适应面前的强光,只模恍惚糊瞥见一片红色当中依罕见一个高挑的女人背影。
他深吸了一口气,尽量安静地拨通电话。
窗外,金色的太阳垂垂变成了酒红色,垂垂地沉入了云层。黑夜再度来临的时候,他终究安静了下来。
朗朗的童音跟着清风穿越了时空的隧道,又反响在他的耳边,像一首充满哀伤的回想之歌。
杨忠泽敏捷地往下翻了几张,另一个熟谙的人呈现了,不由得睁大了眼睛:“是他?”
高跟鞋的声音垂垂响起,是女人快返来了。他赶紧跳下窗台,将小凳子搬回原处。
然后那女人说了话,嗓音文雅而动听,透着猫一样的慵懒,但是说出来的话却冰冷得让民气惊:“真是丑得让人悲伤!”
她带着他走进了一片暗中,长长的、深深的、幽幽的暗中。只要少女是清楚的,连她红色裙摆上的蕾丝花边都能看到。他仿佛丢失在了浑沌当中,只晓得握紧那只洁白斑斓的小手,任凭少女将他带到任那边所。
就像昨晚,他不谨慎又做过了头,开门出来,才发明太阳已经高高升起。满室的光亮刺得他眼睛都在阵阵作痛。
他渐渐伸出本身的手,像采取希世珍宝普通谨慎翼翼地把它握在手心。柔嫩、细致,连触觉都美好得不成思议,仿佛鼻间还能嗅到些微的花草暗香。
这些年来,他一向会梦见那一幕。
光阴真是不饶人啊。
他不敢信赖地瞪大了眼睛,瞥见方才吐出来的液体在地板上缓缓流淌开去,变成了另一种色彩,通红通红的,披发着铁锈一样的气味。
他晓得这不但是一个梦。在二十多年前的某一天,当他还住在梦里的阿谁处所的时候,曾经背着旗袍女人跑下楼去,跑到了花圃里,跑去了小女孩儿的身边。他们一起拍过那只皮球,嘴里反复说着同一首陈腐稚拙的儿歌。
于谦恭用力眨了眨眼睛,女人的背影逐步清楚起来。她穿戴一件大红色的旗袍,腰上另有一圈细茎绿叶的刺绣,更加烘托出纤细诱人的曲线。脚上蹬着一双乌黑色的高跟鞋,细细的鞋根更加衬得小腿苗条洁致。她倚在窗前,轻微地扭着细腰,一条腿站得笔挺,另一条腿微微曲折,只要脚掌悄悄点地,却翘起细细的银色鞋根。文雅娇媚当中流暴露一些随性。
这实在对他来讲,亦是一段夸姣的回想。但是不知为甚么他的梦里向来没有这一部分,取而代之的,倒是旗袍女人带给他的可骇。
又朝其他处所搜索了一阵,内心忍不住犯起了嘀咕,阿谁“真是丑得让人悲伤”的东西在那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