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仿佛他从一开端喝的,就是一杯血。
女人发觉了他,转头朝他和顺地一笑,然后伸开纤细的双臂给了他一个拥抱。他说他渴了,女人便去给他筹办饮料。
“可惜,”他说着,不由悄悄扬了一下嘴角,“阿谁孩子,明白得太迟了!”
听到谎言的那一天,女人却表示得非常安静。恰好就穿戴刚来到县城时穿的那件大红绸缎乌黑牡丹的旗袍。
他还记得当时她的背影。悄悄扭着细腰斜倚在阳台上,一条腿伸直了,一条腿微微曲折,只要脚掌点着空中。大红色的绸缎衬得头发乌黑油亮,皮肤欺霜赛雪。但是最最标致的,还是她伸展了一边手臂,虚扶在阳台上的手。手指是那么苗条,根根骨节细巧圆润,阳光一照真仿佛白玉普通闪现出一种通透的莹光。
偶尔有人颠末洋房便会停下来,看看他,又看看她,便会笑着说还真像姐弟俩。
小女孩儿头发微卷,眼睛又大又圆,长得像个洋娃娃。她常常梳两个羊角辫,一拍皮球,羊角辫便会一跳一跳的。起先她朝他招手,要他一起下来玩,厥后明白他不能出门后,便会朝他笑,然后一边卖力地拍球给他看,一边大声地说一首儿歌给他听。儿歌很稚拙,寥寥数语,听不上几遍,他便也会在阳台上一边悄悄地鼓掌,一边低低地说。
那年,他九岁了。
那不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