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与之对应的是他喜新厌旧到了极致, 非论甚么人很少招惹第二次。
半响后,秦松嗓子有些沙哑:“待会他唱完,帮我,帮我把他请过来。”
宝宝意味深长向秦松看去,不知此人是否合适他的口味,然后,他扣问的目光扑了个空。
他左手没有按和弦,右手顺次从六弦到一弦,拨了个空弦音,如此连拨三下,右手俄然敲击弦箱,一时候,琴音如流水潺潺,中间却又异化了降落的鼓点,就像春回大地,轻柔的风方才拂过,酷寒却迟迟不散。
他抉剔看向对方,想在同道酒吧做歌手,唱得好是其一,其二长相也要好,视觉听觉都好才是真的好。
够酷,够冷。
舞台上,一曲高难度的SOLO技惊四座后,白锦寅堕入茫然中,刚才产生的统统很不实在,不受节制天然产生,就像做过次数太多已经烙在了骨子里,
白锦寅深思半晌,像在亡灵界那般望向空中,伸开嘴引颈高歌:“ABCDEFG,,HIJKLMN,OPQIST……I CAN MY ABC。”
但胜利人士的人设不能等闲崩塌,宝宝漂亮挥挥手:“带他去舞台唱首听听。”
“算了,看着都眼熟, ”秦松接过一饮而尽,把酒杯重重放在桌上, “如何一个新人也看不到。”
音乐反应人类实际的一种艺术,感动听心的好音乐让人打动,抽泣高兴,让灵魂得以洗涤。
台下世人:“……”
没有新面孔这位爷喝起来就不纵情, 不纵情说不定下次换道别家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