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平生下来就如此的男人,在军队中获得了他最值得珍惜的豪情,战友的豪情。相互之间能够背靠背的战役,能够将后背放心交出去,也不必担忧会是以而灭亡的信赖之情,这就是他的全数了。
流落到本国的前甲士们,顷刻间便落空了生命的意义,落空了持续战役的意义。但是除了杀人,除了战役,连骨子里都透着血腥味的他们,还能够做甚么呢?
而做完这统统后,这个小地痞便在某个黑夜,带着五六小我悄悄潜进了霸王的家中,想要完整的杀掉他……
但是,好景不长,他蒙受了出售,来自于他部下人的出售。
提及来也奇特,明显小时候连饭都吃不饱,但是在十一岁那年,霸王的身高已经有一米七几,比他的父亲都要高上一些了。加上脸上带着横肉,身材强健得仿佛一头小狗熊,眼睛又是三角眼,看起来真是一副杀人犯的面相。
在一片暗中当中,霸王的父亲当场被乱刀砍死,而霸王本人则是因为去上厕所躲过了一劫。然后待到霸王反应过来后,他竟然仰仗强健的不像话的身材,带着一身的刀伤,将这五六小我全数杀了个精光,厥后连夜逃出了这个街区,这个国度,开端了流浪之旅……
钱?权?或者美女?都是过眼云烟罢了,不过只是活下去的调度剂,真正首要的是活下去,和战友们一起活下去……因为他除了这独一值得珍惜的东西以外,就真的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这就是他的生命,这就是他的统统。
糊口在这类混乱的环境中,不迅生长起来,就只能在街区边的臭水沟里渐渐腐臭。约十二岁的时候,仰仗结实的身材与打斗时那不要命的风格,他已经是这条街区中一群小地痞的老迈,手底下有二十多人,也算是打出了一片六合。
“你为甚么不参军呢?你的体格很棒,身材本质也是一流,这副身材不去参军真是可惜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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