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住!」青年大喝一声,手持扁担,横挡在花轿跟前。
青年手持扁担,一向格挡这恶狼扑食般的拳打脚踢,还把小厮从地上救起,对方见状,干脆拔出大刀乱砍。
「那里,本官只是请你去一趟府上叙话,帮手办案。」金富力有随口就给人按罪名的本事,他看了看掌柜,丢了个眼色。
「爹!娘啊!快救我!」
想到这里,青年的表情就更加地不好,说道,「本日,我就不准你们犯事,仕进、拿朝廷俸禄,不是让你们知法犯法的!」
「就是那位下人。」掌柜趁机说道,「他们是一伙的。」
来的人恰是荻花镇的大官金富力,本年三十有七,边幅堂堂,身材威武。只见他一身新郎红衣,骑在高头大顿时,是雄赳赳气昂昂,好像一只顶着红冠的公鸡。
太医跪言,「恭喜皇上,这是喜脉!」
并且,堂堂天子,却因是巫雀外族子孙,以是能以男儿之身受孕……
掌柜鉴貌辨色隧道,「禀大人,他和他的下人在草民的店里吃霸王餐,被草民给逮住了,还望大人替草民做主。」
「这哪是百姓父母官,底子是地痞恶霸!」青年气炸了,可顾不得那么多,花轿目睹着要抬出巷子了,他摆布一看,操起一根扁担,就冲了出去。
俗话说,先敬罗衣后敬人,因为青年来店里时穿得太朴实,又戴着一顶挺惹眼的蓝布大帽子,分去了他们的重视力,竟然没细看这青年的脸,而阿谁小厮老是反对在前面,一蹦一跳的,他们的眼里,天然只剩下对小厮的印象了。
「来人!」金富力俄然叫道,青年蹙眉,摆好又要干架的姿式。
淳于爱卿是孰可忍孰不成忍,决意拿下这以下犯上的逆臣,让他看看这天下到底谁最大?抱着孩儿,淳于爱卿立下誓词,定要与他分个高低!额,不,是高低!
「真是不法啊,谁都晓得县老爷是最好色的,这妾室都娶了七个了,这眼下……谁能拦得了他。」
「闲事?俗话说路不平有人铲,事不平有人管!更何况现在是贼官当道,强抢名女,我身为大燕……大燕子民,岂能不管?!」
「老爷,是有人结婚。」小厮伸长脖子,往外张望着道。一顶大红花轿正停在巷尾,但奇特的是,拿着鞭炮的不是迎亲队,而是身穿官服的衙役。
「走就走,我才不怕,不过我不上你的花轿。」青年皱起眉头。
『妈呀!这要出性命了!』二狗见情势不对,从速溜回院子去报信,只要小厮护在青年身前,却挨不住拳头如雨,棍棒如林,给打趴在地上,满脸是血!
「老爷?哈哈哈!这副尊容竟然还是位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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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青年也往外看着,如何都感觉这步地很奇特。衙役们手持兵器团团包抄一栋粗陋民宅,用钢刀拍着门,厉声呼喊道。
「去把徐蜜斯放了。」金富力说。
但是,功高盖主、权倾天下的大将军景霆瑞,却以一句「臣公事在身,恕难从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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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
这皇上的颜面安在?
不知是否与刚才的面貌反差太大,统统人竟都看呆了神。
「是都城来的,不错。那你是多大年龄?可有立室?」金富力查问着,心想,既是从皇城出来的,那大抵是一名家道中落的大族公子,以是才穿得如此粗陋,可满身又覆盖着一股说不出的「贵气」,不似凡夫俗子。
开道的铜锣敲得是震天响,见又涌来了一大堆兵士,围观的百姓慌镇静张地避开了,在街道两边跪下,也不敢再多嘴群情。
衙役们轰然大笑,二狗吃紧忙忙地赶来了,先给衙役们鞠躬赔不是,然后解释道,「他、他们二人是乡间来的,到镇香楼里骗吃骗喝,被掌柜给逮住了,现在后院里当洗碗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