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浅显人来讲,这些可都是可遇而不成求的时髦东西。
加上借瘦子朱繁华的三百块,现在宋志超手中足足有五百块钱。
看着苦瓜模样的大喉咙,宋志超笑了笑,“衣服是需求合适尺寸的,你这套很难卖出去,现在不卖,越等越不值钱,一百块,你考虑下先……”
花别人的钱,赚本身的钱,这才是做买卖的最高境地。
不过宋志超没有拿钱归去,作为一个过来人,一个曾经经历过大风大浪的金融枭雄,地产财主,宋志超深切地晓得“现金流”的首要性。更明白“鸡生蛋,蛋生鸡”的经济学实际。
“不是的啦,大佬,你如许说就太埋汰我了。”大喉咙绿了脸,“五六百的东西被你说的一文不值,搞咩?”
一台极新的有发票的燕舞牌灌音机,在大喉咙这里起码能卖二百五十块。
宋志超却不肯再和他啰嗦,竖起一根手指,“一百块,我只出这么多。”说完,回身就要走。
“成交!”大喉咙痛道,“算你狠!”
(新书,但愿大师赐与保举和支撑,感谢大师!!!多谢完美的轨迹,读者happy等书友!)
对于宋志超来讲,五百块钱刚好能够拿来还账。他告贷五百,还款当然也是五百。幸亏,没人问他要利钱。
大喉咙眸子子又开端乱转。
宋志超也是个聪明人,他晓得甚么叫“见好就收”。
狗眼看人低,这话是真谛。
“一百块!”宋志超懒得再多费口舌。
宋志超看上了一套花里胡哨的红色洋装,以及配套的尖头皮鞋,腕表,夹包。
……………………………………………………
“三天一万”,如果让朱繁华晓得本身这个大表哥有如许的“小目标”,必然会吓死。
最让大喉咙气恼的是,宋志超这个明显是打工仔的家伙,穿了这衣服竟然穿出一股子香港巨星的气质来,与其一比,甚么发哥,华仔十足不在话下。
“有了这身行头,便能够开端第二步了。”宋志超冷静地说。
五百块钱能做很多事情。
焕然一新的宋志超这才找到一点宿世做大老板的感受---之前的穿戴打扮实在太寒酸了。
“这套行头多钱?”宋志超指了指问道。
“万元户”在这个年代还是很时髦的,对于别人来讲难于登天的事情,宋志超却想尝尝看。
没了钱,还如何赢利?
最快赢利的体例就拿钱生钱,要不然宿世也不会有那么多大佬朝银行存款。
大喉咙苦着脸,“大佬,没有这么砍价的啦!我已经冇多讲,你却砍这么多;我是大喉咙,不是大洞穴。”
红色的洋装在这个年代看起来有些过分时髦,过分素净,但对于宋志超来讲,把握如许的衣服却轻而易举。
以是当“燕舞”牌灌音机摆在大喉咙的货架上今后,宋志超手里就又多出两百块钱。
“西装六十,腕表二十,夹包十块,对了,另有那双皮鞋,也算十块,统共给你一百;你同意,我就付钱,不同意,我就走人。”
能够买两架“飞鸽”自行车。
还了钱,就没了钱。
出去的时候一件白衬衫,一条黑西裤,出来的时候浑身名牌,括弧,二手的!
走出冷巷的时候,瞥见大变身的宋志超,连那三条正在啃骨头的野狗也不敢冲他乱叫,只是瞪着狗眼傻愣愣地看着他。
大喉咙没想到宋志超这么断交,“别走先,你只要加一点点,我们就成交!”
……
“这个电饭煲也很赞的,做米饭快爆闪电,还能煲靓汤……”
宋志超揣了钱并没有当即分开大喉咙这个地下“典当铺”,而是围着混乱不堪却又琳琅满目标大货架四周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