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是多少年,路爵也不清楚。他就只记得三年以内的事,再远点儿的,压根忘得连毛都不剩一根了。
并且最关头的是他吉普车里没有多少油了,胡乱开出去找路,就只要死路一条。
路爵坐在车上,瞄了一眼他的手指甲,一样也是玄色的。
他利落的跳下车,身上穿戴路爵明天脱下来的白T恤,少年的骨架很较着撑不起来路爵那广大的衣服,T恤挂在他身上显得有些空荡。牛仔裤挽了一截,暴露骨节清楚的脚踝,惨白而又孱羸,却有种病态的美感,他光着脚没有穿鞋,指甲不长,指甲盖是高耸的玄色,更加衬得皮肤惨白。
一口下去又见血了,这崽子还真挺牙尖嘴利。
这天夜晚,路爵躲在帐篷里,听到田野吼怒而来的风声,跟植物低低的鸣叫掺杂在一起,凄厉不已,哀转久绝,如同鬼哭狼嚎,令民气悸。
“小野狼方才又咬了我一口。”路爵对着电话说,“对,牙特尖,那我哪能晓得,不晓得甚么种类。哎,你说人跟狼不是有生/殖断绝么,那他这是如何回事儿?”
“有两,点奇异。”江恒说话有点磕巴,路爵用心学他说话,模样有点儿欠揍。
面前的这个少年底子不是人,而是一头彻头彻尾的野兽。
透明塑料袋上有两个小孔,很较着是狼衔在嘴里,不谨慎撕破的。
人如何会长出一双狼耳朵?何况他牙齿还那么锋利,就跟狗差未几。
狼少年蹲在饿狼的尸身前,用舌头舔了舔死去的饿狼,双眼通红,仰起脖子冲着天空嗥叫了一声,在山林里惊起了一片飞鸟。
挂完电话,路爵从背后拎着少年的衣领,把他直接提溜上了车,手一扬摔上了车门道:“诚恳待着。”
大冲山的地形极其庞大,特别是在这山脉要地。走了半个小时,四周的风景全都一个样,路爵看到地上本身方才踩上去的足迹,兜兜转转,他又回到了原地。
“你这帽子戴的挺成心机,你觉得拍两下它就粘你脑袋上啊,你脑袋上又没有胶水。”路爵捡起帽子,拍了拍上面的灰尘,往他头上利索的一扣,完事儿还使坏往他脸前压了下帽檐。
看着这少年坐在车里,透过玻璃窗用凛冽的目光盯着本身,路爵脊背一阵发冷。
四下阒然无声,清净得有些诡异。
路爵皱了下眉头,操,这可邪门了。
但是就在这一声狠恶的响动以后,内里再也没了动静。
这两种猜测,不管哪种都会让人感觉不成思议,血液沸腾。
这崽儿的耳朵可不是cosplay,他亲手摸过,那上头可还带着温度,假不了。
他早就传闻,大冲山有挺多野狼,哪儿哪儿仿佛另有个野活泼物天然庇护区,但是没想到这狼会在早上呈现。
路爵喜好户外活动,一个礼拜前跟人组团到大冲山野营。
成果没想到,第二天山里就起了大雾,到傍晚的时候,他的太阳能充电宝就已经没电了。
次日大早,路爵又苦逼的举着探照灯持续找路,没想到不但这路没找到,还看到了一幕相称血腥的场景。
回想起这几天的经历,路爵还感受就跟做梦似的。
江恒开车的时候,狼少年倒是温馨得有些出奇,入迷的盯着车窗外仓促发展的树木,脸都快贴在玻璃上了。
等下完雨,路爵拿着探照灯去找路,就算是迷路也比坐以待毙强点儿。
狼少年捂着胸口,气喘吁吁的趴在原地,抬起杀气腾腾的眼睛看向路爵。
他不穿衣服如许躺一夜,第二天必定会被冻成僵尸。
没成想这狼表示非常奇特,每次都是在他帐篷前转悠,躲在石头前面偷偷察看他的活动,却迟迟不肯有甚么行动,一旦偷窥被路爵发明后,就仓促跑开,敏捷消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