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然,杀抄本能的警悟被平平的日子磨掉很多,但血腥味她还闻的出来。
披风揭开以后,一股浓厚的血腥味直冲呼吸。就着暗淡的油灯,勉强能瞥见他身上玄色的衣袍上,有暗色的陈迹。
吴青走在最后,等他们都出去了,回身把堂屋插上了。
这丫头好生猛啊!连他家主子的衣服也敢强剥,太牛叉叉了!
可惜她只瞥见隐在墙边一截衣角,并没瞧见赫连晟的身影。
“啊?哦,先让看看,”木香不睬何安,走到赫连晟跟前。
他身上穿戴一袭玄色长衫,内里罩着一件玄色披风,进了屋以后,他便背对着木香,一动不动的站着。
顿时,木香只想泪奔。
木香也不过是个小村姑,瞥见这么重的伤,能不惊骇,就算很不错了。
但是更让他们奇特的是,为毛主子没有一掌拍飞她呢?
如果止过血了,她如何还沾了一手的血?
在走过她身边时,赫连晟俄然昂首,看向她的眼睛,暗淡的视野之下,他的眼睛比满天的雪光还要亮,还要美。
倒是吴青比他复苏些,替主子答复道:“木女人不消担忧,主子才中了两剑,除了靠近胸口的那一剑重一些以外,别的一剑伤在胳膊上,已经止过血了。”
因为他家主子有怪癖啊!别说女人了,就是一只蚊子,也别想占主子的便宜。
离他们三个近了,血腥味也更重了。
何安跟吴青震惊的眸子子都掉出来了。
按说,主子不管受多重的伤,哪怕神态不清,也毫不让女子碰他的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