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次卖给龙墨客的菜谱,得了一百两,对于做珠宝买卖的店铺来讲,固然未几,但是在北集镇这个小处所,也算很多了。
女孩子嘛,总归是对夸姣的饰品没有抵当力的。
林不喜点点头,固然这类活动线条不太成熟,不过加以改革,还是很有可取之处。
但是到底代表了一种设法和创意。
这个期间她还没瞥见弹簧,想必还没发明出来。但是能够想到用银线支撑,如许胡蝶翅膀固然不能见风就活动,但是用手拨动,还是能够动的,只是动的弧度不会太大,并且有些生硬。
林不喜指着柜台上的绞银丝镯子说道:“这不是有两个?”如果一个,掌柜的说不卖要做样品,情有可原,可现在除了她手上的一个,另有一个呢。
普通的庄户人家,要有很好的收成才十两,如果做些平常买卖的,利润一年有四五十两就不错了。如果做大买卖的,一百两也算高支出。传闻县太爷的俸禄,也不过一个月三两银子,外加50石粮食。
取出银子买了,掌柜的乐不成支。
那掌柜的也不傻,看她手中的金饰并不算贵,嘲笑着说道:“好东西多得是,怕是女人没银子买吧。”
而王陵看起来,也仿佛并不在乎掌柜对他的视而不见,这类***裸的不尊敬,如果搁在她头上,如何不会舒畅。
掌柜的也笑着说道:“店里每天人来人往的,我倒是健忘了,大抵是一个没甚么名誉的工匠本身做的。”
林不喜却不睬店小二,直接将手拍在柜台上:“我要好货。”随后量了量手中的银票。
“这是谁做的?”林不喜指着那只钗子,笑着问掌柜:“品相不是很好啊。”
“十两银子。”掌柜的声声响起,又补上一句:“不还价!”
顿时目光四开,亲身起家带着林不喜进了内堂,也未几说,径直将好东西都拿出来。这些货,平时不拿出来,一来北集镇除了特定的那几个富户,没人买得起,也不会花银子去买。但是店里也总得有些好货品,是以都是保存在内堂的。
但是王陵就是看起来风俗了,且非常无所谓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