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天歌的代号是叫贪狼,杀破狼当中的贪狼。
“可惜手里没家伙,不然直接把他爆头了。”
“真的假的?”火狐跟着向天歌履行很多任务,见过很多希奇古怪的事,史前怪物或者变异人,他都见过,但还从没见过鬼煞尸,表情非常荡漾。
“恰是恰是,来,蛐蛐,把酒都给满上,木疙瘩一来,差点没让老子戒酒!”火狐提起木疙瘩就一万个不对劲,条条框框能把人给憋死。
此次传闻鬼煞尸,他说甚么都要见一见的。
武叔点头:“这是当然的。”他是叶家的老仆了,膝下无儿无女,早已把叶双菱当作本身的女儿,如果不陪着去,贰内心也不会放心的,毕竟面对的是鬼煞尸。
一瓶八千块钱的贵腐葡萄,已经干掉六瓶了,外加一瓶白兰地,两箱啤酒。
又或者他跟之前的鬼煞尸一样,会仰仗着叶双菱身上的磁场而找到她。
夏蛐蛐拿起醒酒器,给每小我的酒杯加满,四人碰了举杯,一饮而尽。
龙牙是个非常超卓的偷袭手,五百米以内爆头,从未出过不对。
“武叔,明天你跟着一起去,陪着双菱。”
起首告诉了夏蛐蛐,以后又联络两个战友,火狐和龙牙。
普通来讲,通例的偷袭手是不会挑选爆头的,而是打胸腔的部位,这个部位目标比较大,心肝肺随便击中哪个位置,都能要了仇敌性命。就算没有打中这些脏器,也能让人重伤,比起爆头,更有胜算。
虽说向天歌说周二皮不会伤害叶双菱,但毕竟对方是一具尸,会做出甚么事,谁也不敢包管。
看到向天歌返来,武叔迎了上去,问道:“你跟你那些朋友谈得如何样?”
龙牙微微皱眉:“既然是死的,我们如何干他?”
火狐顿时来了精力:“这是甚么玩意儿?”
周二皮除了对叶双菱的一点执念,没有其他的认识,分开的时候,叶双菱还在周家老宅,想必会持续回周家老宅找她。
向天歌晓得火狐这家伙猎奇心机很重,曾经就因他的猎奇心机,差点坏了大事。
酒足饭饱,先送他们归去,向天歌回身回到明德大旅店。
都在放假,以是向天歌一呼唤,火狐和龙牙就都过来了,另有其他队员,路途较远,向天歌就没告诉他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