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指轻拈,萧洒地将盛着红酒的高脚杯带离了桌面,行动行云流水,说不出的萧洒文雅。
何守志差点没在地上挖个缝钻出来,脸上一阵阵地火辣辣,本来只是想臭一下这个土包子,谁晓得这土包子竟然是扮猪吃老虎的家伙……
“你说的倒是好听,我就不信你个土包子会懂这内里的道道!”
何守志面色又是一红,支支吾吾了半天粗着脖子道,“喝个酒罢了,还需求晓得它的汗青?”
在快速的动摇下,世人已经看不清林浩手上的行动,只能模糊约约看到些许恍惚的残影,而那只透明的高脚杯在这缓慢的闲逛中早已经消隐不见,只能看到杯中的红酒在这摇摆中翻滚而起,变幻成了一条赤色的红龙!
“喂,闻到没有,好香啊?”
“你看那双眼睛,太锋利太通俗了,哇~如何办,我仿佛爱上他了……”
林倾城非常难堪地放下了手里的杯子,放弃了本来想要去嗅酒香的行动。
只是摘掉了一副眼镜,面前的这个男人却全部像是换了小我普通,不但仅是被镜框遮住的面貌惊人,另有那种从骨子里披收回来的气质,截然分歧于之前的粗鄙和下贱,仿佛就像是有一个开关安装在这个男人身上,能够在刹时在“地痞”和“名流”之间随便切换。
全部餐厅除了林浩本人,只要林倾城晓得这双指拈杯的不平凡之处,品红酒拿杯子,最粗鄙的就是何守志这类托举法,而最初级次的就是林浩这类双指法!
林倾城一听林浩的话,下认识地伸开了烈焰普通性感火辣的娇唇。
谁知杯子刚分开桌面,林倾城整小我顿时怔了个结健结实,四周也近乎整齐齐截地传来了一阵倒吸冷气的声音。
“是啊是啊,真搞不懂,明显这么帅,干吗要戴一副这么丑的眼镜?”
“斑斓的密斯,为了这个夸姣的夜晚,为了这杯贵重的红酒,为了我们这斑斓的相逢,干了这杯。”何守志风俗性地用指缝穿太高脚杯底,用半个手掌托住了酒杯,做出了一副自发得高雅至极的模样。
听着耳边传来的群情声,看着脸孔剧变的林浩,何守志面色阵红阵青,脑筋如何都想不明白,一个男人的面貌气质真的能够说变就变?那副眼镜也太坑爹了吧?
话音一落,全部餐厅中传来一阵恍然大悟的“哦”声,再看向林浩时,之前阿谁邋里肮脏的土包子早已经成了金光灿灿的文雅名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