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东泽俄然拉过聂小青乌黑的小手放在掌中抚摩着,柔声道:“小青,还记不记得我们小时候的事情。”
沙鱼瞪着眼睛,深色的瞳孔快速放大,弥散了全部眼球,喉咙里收回野兽濒死般的喝喝声。
一记狠辣的鞭腿将那人直接踢进了大海。
叶承欢吧唧吧唧嘴,郁郁的道:“这么大的事起码要提早告诉一声吧,好歹也让我有个心机筹办吧。”
沈东泽看了眼地上的沙鱼,在他身上摸出叶承欢的照片和那张500万的支票,用脚踢了踢他的尸身,“兄弟,别怪我心狠,我说过我最讨厌自作聪明的人。”
“老婆,我们这是要去哪儿?”
“快去换衣服,我们要出去。”她素白的脸上固然看不出扮装的陈迹,但较着还是颠末一番经心润色的。她穿戴绿底碎花短裙,脖颈挂着淡黄色领巾,随便打个结,长发披垂在两肩,斜分的发丝遮住半张脸颊,配上一副广大的白框茶色眼镜,如果不开口,叶承欢差点没认出来。
聂小青脸上的冰霜垂垂溶解,暴露少女般的矜持和羞怯,忙把绵软的小手从男人手里挣出:“当然记得,小时候你一向庇护我不让别人欺负,有一次,我被三个男孩打了,哭着去找你,你发疯似的为我报仇,把那三个男孩差点打死。我记得当时候我才8岁,但那件事我一辈子也不会忘。”
门外早有辆奔驰商务车在不熄火的等待,把行李放好后,叶承欢为她拉开车门,体贴的扶她上了车。
看了眼沙鱼的尸身,聂小青皱了皱眉,“沈大哥,没需求如许吧,为了我你竟然杀了你最信赖的人。”
这天早上,叶承欢刚从房间里出来,就见林佩珊一身正装坐在客堂的沙发上,素面上不施粉黛却有种落水天成的天然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