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亏,东弗里斯兰在蛮荒大陆北部的殖民地,是阔别大陆的海岛。不然,印第安人早冲上来,把殖民地的欧洲人都杀光了。”
“我们再来讲一说,我的君主让我新摸索到的处所――巴拿马……”
“我的君主马林,他麾下的兵士,规律算是很好的了。但是,在格林纳达,还是染上了梅毒,导致多量人灭亡。而欧洲其他军队,特别是雇佣兵,不提战役力,他们的规律必定是赶不上东弗里斯兰军队的了。如果派那些规律差的雇佣兵畴昔,必定会带梅毒返来,感染全部欧洲……”
不过,英国人的手腕还是不敷。换成马林,他毫不会一昧地和统统印第安人作对,而是会挑选“拉一派,打一派”的战略,挑起印第安人内斗,然后趁机在北美大陆上安身。这类手腕,但是前期英国人的特长好戏。靠着这类手腕,英国成了欧洲闻名的“搅屎棍”,把欧洲大陆也搅得鸡犬不宁的。如许的手腕用到印第安人身上,那更是没得说了……
当然,马林编辑《蛮荒可骇日记》,并以哥伦布的名义颁发,目标就是为了恐吓西班牙人。是以,马林不成能把墨西哥和秘鲁等地不是丛林的环境奉告他们。他只会用北美丛林里那群战役力强大的印第安人的事例,去恐吓西班牙人。同时,也用热带地区的梅毒、疟疾和黄热病等,恐吓西班牙人。终究,为让西班牙人放弃美洲推波助澜……
……
究竟上,这本《蛮荒可骇日记》里,并不都是诬捏的,而是很多都是实在的。汗青上,西班牙人之以是能够征服墨西哥和秘鲁,却耐久不介入北美,不是因为他们不正视,而是北美丛林里的印第安人的确太猛,又善于偷袭,让西班牙殖民者很头疼。
“我感到很惊骇,以是,在巴拿马,我早晨睡觉时,都是浑身包裹了帆布的。如许,蚊子就咬不到我了。但是,那样真的好热啊……我发誓,我今后再也不去巴拿马了……”
“按照塔拉总督的陈述,那些印第安人个个箭术高超。如果给他们战马,估计个个都是刁悍的蒙古马队。可惜,蛮荒大陆没有马,不然任何欧洲军队都挡不住那些印第安人的铁骑。”
……
“并且,他们还善于制造植物毒药。把毒药抹在箭头上,只要人被射中,很快就会灭亡……”
马林奋笔疾书,持续以哥伦布的名义真假参半地描述着美洲的可骇:
“因为,想攻占大陆,实在太难了……特别是北部蛮荒大陆的印第安人,善于在丛林里打游击,去再多人,也拿他们没体例……”
“以是,我总结下来――想要殖民西印度群岛,最好是找洁身自好的布羽士畴昔。因为,他们能够忍耐住那些土著女人的引诱,不染上梅毒。”
以是,西班牙人在美洲,耐久只能占有安第斯山脉的高原地区和古巴等几个岛屿。至于那些热带雨林和北美丛林,西班牙人并没能节制。并且,他们兵力也不敷。
“是以,东弗里斯兰在蛮荒大陆的殖民地,满是岛屿――格林纳达岛、双岛、布雷顿角岛、古巴岛、巴拿马……”
“最可骇的是,他们毒药程度高。那些毒箭和木尖桩上,会抹上一种短长的毒药。只要人被划伤皮肤,打仗到毒药,就轻易导致灭亡……”马林把中原琼岛上的那种“见血封喉”的毒药的特性,给搬到这不像小说的日记中来了……
“托教廷的福,之前欧洲在教廷的带领下,在全欧洲实施了长时候的禁欲,才毁灭了梅毒。但是,浅显人不是虔诚的教士,很难管住本身的下半身。是以,只要你敢派人畴昔,染上梅毒带返国的概率很大。”
“这个处所,梅毒只是可骇存在之一。别的另有更可骇的。这里的蚊子,身上照顾一种恶疾。只要被蚊子叮咬了,就有很大能够患上疟疾和一种叫‘黄热病’的必死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