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咆哮江湖 > 第114章 霖同红尘,烟花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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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关门。”店铺里一面墙上呈现了一小我,他身披紫色衣袍,头戴红花衣冠,红唇白脸,声音嗲曲,模样似男似女。

霖同,烟花之地。三足鼎立,三家对峙,就会有强弱之分。

自古就是恋慕、妒忌、恨的期间。琴同宫买卖非常地好,乌龙宫和青露宫如何能眼睛发红而没有行动呢?因而乌龙宫和青露宫就结合起来,暗中发誓,必然要击垮琴同宫。

前人云: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此即花粉钱之始也。

霖同,琴同宫的买卖最好,乌龙和青露两宫次之。耐久以来,琴同宫的税款就比乌龙、青露两宫高出一倍。本来霖同这地名不叫霖同,只因为琴同宫买卖昌隆,财路滚滚。以是颠末本地达官朱紫筹议以后,便变动地名为霖同。

霖同,一头大肥猪。而尘凡之业就是一堆炽热柴炭,把大肥猪烤得香喷喷的。

马啼清脆,灰尘飞起,满盈了整条街道。

“拜见宫主。”方才的老板娘轻身一飞,快速地关上了店门,然后单膝下跪,低头说道。

“是啊!好一个不夜之城,灯火阑珊。”明吾我一看,也由衷地开口说道。

夜。到临了。但是对于霖同来讲,永久没有黑夜。

“好俊的小公子,来吧!姐姐陪你玩玩。”一身披大红衣裳,浓眉大眼的尘凡女子趴在白马身上。直拉着紫孜子的玉手不放。

“好了,我们先到前面看看吧!”明吾我说着,就驾马前行了。

“先生放心,我没有事。”紫孜子低着头,柔声说道。

“去,去,去。”龙韬一看到紫孜子遭到欺负,便赶紧提脚一踢。红衣女子一看到对方技艺高超。便主动地罢休退下去了。

霖同城,琴同宫,琉璃屋檐,灯笼发光,一处人潮热烈之地,一个衣裳褴褛,摸样丑恶的老乞丐,撑起拐杖,慢悠悠地行走着。俄然,几个公子哥搂着尘凡女子走过,一不谨慎就撞倒了老乞丐。

琴同宫,位于霖同的中间肠带,这里繁华,人流量多。而乌龙宫和青露宫一头一尾,别离位于霖同的城头和城尾,地带比较偏僻。

春秋期间,这里就是齐国统领之地。齐桓公在位之时,管仲为相。管仲治齐国,就设有“女闾”,女闾就是公娼。何谓公娼,就是不是公家准予的窑子,而是官办的窑子。其创办目标,是增加国库支出。最后齐桓公能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也是基于其。而这霖同的烟花之地,就是上古齐人所留下来的行业。

“我们快去寻觅住的处所吧!”燕羽儿看了看面前的夜景,然后开口说道。

“白叟家,您没有事吧!”明吾我和燕羽儿渐渐地搀扶了老乞丐。然后明吾我悄悄地开口说道。

琴同宫,占空中主动大。全部中间肠带都是其地盘。一条陈腐青石地板,直直铺到尾处。尾端有一座大理石牌匾修建塔。牌匾之上,白底黑字,草书一挥,入木三分。写着三个大字:琴同宫。修建塔两侧。耸峙着一排排笔挺松树,松树之上,高高地吊挂着灯笼。灯笼发着柔光,在乌黑当中,构成了一道奇特靓丽的风景线。

“好标致的宫殿群,宏伟壮观。”木之边驾着骏马立在高处,赞叹地开口说道。

“光天化日,草菅性命,好大地胆量。”明吾我对下落地的公子哥们大声喝道。

“是。”明吾我回声答道,接着就带着木之边和燕羽儿驾马而去了。

“兄弟们,我们走。”红衣公子一说,便赶紧带领着公子哥们逃窜了。

管仲女闾。一世千秋成绩霸业。

明吾我、木之边和燕羽儿三人骑着高头骏马来到了琴同宫。

老乞丐一看到三人扬长而去,便站起家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然后走到了劈面的酒楼,来到一处崇高的配房里,换了一身富丽衣服。接着找来了酒楼里的掌柜,对他开口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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