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每天,吃吧,驴肉火烧,很好吃呢。”小孩子好热烈,谭晓天出去后,田庆友的打盹虫也没了,用不着老妈再喂,自已一手拿着驴肉火烧,一手拿着汤勺,一边大口咀嚼着,一边含含混糊的劝着小火伴,成心以身作责,让谭晓天有样学样的一起吃。
门推开,谭晓天出去,穿的固然是一件衣衿上打了几块补丁的旧衣,但洗得倒是干清干净,没有半点儿污渍皱褶,脚上穿的布鞋也是昨晚刚涮过的,青布的鞋面已然有些发白,斜肩带背背着一个书包,细心看,却本来是用几块陈旧得不能穿的旧衣服裁剪缝制而成,材质固然不佳,但缝制的手工倒是极好,五颜六色,花花绿绿的几块布拼集在一起也是象模象样,与镇上商店卖的书包比拟别有兴趣。
“吃过了。”谭晓天点头答道,眼睛倒是一眨不眨地盯着桌上盘子里放着的浅碟,而碟子里盛着的则是酱好的驴肉――天上龙肉,地下驴肉,驴肉本就是比猪肉,牛肉更好吃的甘旨,更何况田大义所买的又是梅龙镇上最大的酒家聚友楼所独门秘制,周遭二十里内赫赫驰名,常常有人赶十几里路就为了咀嚼一口的酱驴肉,不要说谭晓天如许的小孩子,大多数成年人面对如许的美食,恐怕也很难无动于衷。
“田伯伯,早上好,田伯母,早上好。”出去后,谭晓天灵巧的主意向田大义佳耦存候问好。
“庆友哥哥,庆友哥哥,好了没有呀?!”朝晨起来,田庆友千呼万唤才好不轻易被从床上哄起来,一边打着呵欠,一边被老妈端着一碗稀粥往嘴里喂时,俄然从门别传来小孩子稚气的叫声,不消问,必定是谭晓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