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沈谦收到一封飞鸽传书,上面鲜明写着三皇子带着他的近侍已出城门,往杏村的方向驶来。
林婶见她气色不好,忙给她煮红枣汤去了。
这意义就是,只要他想留在这里,没有谁能禁止。
想到这儿,他不无担忧地对她说:“方才那行刺人并未到手,估计还会再来。他晓得你在这儿落脚,总归不是功德。不如,随我换个处所。”
“可现在这里并不平安。我能找到你,贺东风估计也快了。”
“哦,好。”
那么,到底是走呢,还是不走?
不过,在去买吃的前,千夙换了套小厮衣裳,就像公子身边的仆人一样,如许费事很多。
“若不想走,就不走了罢。我留在此护着你。”
“真的要走吗?”
谁说沈谦不会哄女人的?千夙感觉大错特错,这家伙清楚是太会撩了。
贺东风是太子的人,节制他就即是拿捏着太子的一举一动,千夙光是想想都觉头疼。
“你买这些做甚么?”
“我当然晓得。你跟我来。”千夙拉着沈谦去她房间。
沈谦端起碗来,抬头喝下,糖水的滋味,甜入心底。
“这是我的私房钱,我感觉藏在哪儿都没有藏在本身身边来得全面,只好藏到地底下了。沈谦,这些你要替我保密。”
沈谦手里的鸭腿掉落在地。
千夙擦了擦嘴巴,指着本身的肚子说:“我怀了贺东风的孩子。”
千夙见氛围还行,不由想跟沈谦说实话。
如许的话,他们的吃很成题目呢,前面几日还不必然能到有集市的处所买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