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七零娇娇女[穿书] > 10.010.金手指(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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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是,本来她穿书的金手指是美容体质?把人变得更柔滑?

现在畴昔跟村支书告假回宿舍成吗?她想用布把手缠住再来干活,不然真要疼哭了。

不过也不敢太自傲以为本身必然能过稿,以是考虑以后,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小说尝尝水,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善于,并且更具有主观性,写出来不必然别人能够赏识得了,除了早在圈内驰名的作家墨客,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小说会更具有可读性,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明程度和观赏程度要求太高。

隆冬的气候越来越热,乡村上工的时候也呼应做了小调剂,避开一天最热阿谁阶段,免得人晒坏了。

她要这金手指甚么用?亏她之前还觉得是原身本身皮肤好身材柔滑的启事才没有茧子,谁晓得是穿书自带体质作怪,永久别想长茧子,就用这双嫩手去磨,去干活,每天都是一样的疼。

可惜这个腹诽也没用,姜可可窜改不了,只能带着这鸡肋般的金手指去干活,一边干一边感受它的‘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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