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候,方志军成为村里热点八卦的话题,之前有关姜可可有关林思然的八卦都没人爱议论了,各个都在议论方志军,又说李婶子好命,儿子此次返来了,传闻还在军队当官哩,今后有福享了。
这一点跟原著就不一样了,原著里姜可可没有坐这趟牛车,也没在这时候跟方志军见面,林思然没瞥见他们在一块情感就没有失控,经心打扮过的妆容和内心演练过千百次的‘偶遇’场景让林思然每个行动每个眼神都恰如其分,让方志军对她第一印象还不错。
来之前有相好的其他女知青劝她不要跟姜可可这个大蜜斯脾气的人走太近,免得被当作出气筒,现在看来实在之前都是她们把姜可可想的太不好相处了吧,明显还是脾气挺好又很敬爱的啊,就是个没长大又有猎奇心的小孩子罢了。
很无厘头的设想,恰好身处此中还不自知。江寄余隐晦地看了方志军一眼,也没见那里好,还不是黑布寒冬的。
赵志红是那种比较传统的人,之前虽说不讨厌姜可可,但是也不喜好姜可可一些办事风格,这段时候见姜可可在渐渐窜改,也是跟着欢畅,毕竟知青在外人看来就是一团伙,姜可能够窜改,那对全部知青步队来讲也是有好处的。
方志军对大叔婶子们的问话没有暴露不耐烦,能答复的根基都答复了, 并且全程都保持端方坐姿,站如松坐如钟, 这描述很贴合他。
还是第一次有小女人是如许的反应,落落风雅,一点都不矫情,长得还很都雅,粉粉嫩嫩一身气质,他们村里可养不出如许的女人,估计是城里来的知青。
正在答复婶子话语的方志军俄然感觉有道令人不太舒畅的视野,像猎人盯住猎物似的,那种不甘心和势在必得,刺得他当即就是抬眸看畴昔,但是,瞥见的倒是个穿戴碎花裙子披着长发的女人。
当下落空了跟人偶遇的表情,回身就走了。
赵志红下认识一转头,看到野猪冲过来的模样更是吓得要死,反抓过姜可可拖着她死命跑起来。
姜可可也很馋这李子,她都好久没有吃过生果了,供销社的生果供不该求,常常刚到货就被人买了,等她去镇上连个干瘪生果都没有,生果罐头倒是能买到,但是毕竟不是新奇的,穿书前她但是能够把生果当饭吃的,现在乍一瞥见树上挂着的新奇生果,能不馋麽?
固然方志军出去从戎多年, 但是村里的大叔婶子们还是记得他的,毕竟从小是村里长大的, 并且这年代拥军, 现在方志军活着返来了,指不定前程多弘远, 就是当个小兵也成, 总比地里刨食好, 以是婶子们热忱一方面是久没见了想八卦下,另一方面也是想刺探下他军队里结婚没,没结婚好给人先容工具啊, 甚么闺女侄女啥的, 谁家还没个待嫁的女人啊。
而李婶子亲眼瞥见儿子这么高大这么优良以后,欢畅之余之前想要让林思然跟方志军相亲的设法也淡了很多,看儿子没缺胳膊少腿,还要在军队持续斗争的模样,如果只是娶了林思然,一个下乡的知青,没有过硬的背景,那对儿子的出息根基没甚么助力。
但是捕获到她方才眼神的方志军却并没有是以感觉冷傲,更何况另有姜可可这个更标致更素颜美的珠玉在前。他只是感觉有些奇特,林思然方才那眼神仿佛是熟谙她一样,明显他向来没见过她。
姜可可忍不住猎奇心,她是以之火线志军跳水救人事件对他就有开端的好印象,现在看他对待村里大叔大婶们的态度更感觉他是个不错的人, 原身上辈子的挑选还真是没有错, 旁的不说, 方志军必定不会对不起原身,并且从原著几章也印证了方志军确切是对原身很好,是个好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