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回咀嚼的数次,那味儿就更足了,特别是麻辣的味道,的确能叫人爽出一身汗来。
“我去拿碗。”李牧进了厨房。
野山兔本来就比野生的肉兔要来的好吃,肉更有嚼劲也更甜美,以是李牧做兔子不筹办大费周章折腾,就选了最常见也最好吃的做法,爆炒香辣兔!
就李牧的经向来看,这简朴的做法做出来的东西,乃至是比好多一口下去满嘴佐料的大厨之作,更加令人回味无穷。
等仲修远回过劲来时,他已经再一次伸出了筷子。
兔肉快熟的时候再放入花椒、大红野山椒、大蒜出来爆炒。
酒并不是甚么好酒,这地儿也找不着好酒,固然掺了水但胜在还算解了馋。
两块兔肉配上一口酒,那滋味儿,啧啧,的确绝了!
成果这一看,两人的脸立即就扭曲起来。
李晓萱不算标致,但一身和顺的气质,在村里也算是个出众的人。
“啪!”
“就晓得吃!”张舒兰一巴掌拍在桌上,把桌上的菜碗都掀翻了,流了一桌子汤水。
鸿叔情不自禁又咽了咽口水,但面上还是绷着,“你这小子就不晓得存点钱吗?前头才华侈了好几两银子这会儿又……”
一番折腾下来,起锅的时候说不上香传千里,归恰是把李牧馋的短长。
张舒兰站在门口伸长脖子张望了一圈,还是没有看到本身的儿子之掉队了屋,一进屋见本身的儿媳妇和孙女已经端着碗在用饭,顿时火不打一处来。
转头去厨房拿碗筷的李牧停下脚步。
又炒了白菜和仲修远剥的新奇竹笋后,李牧就筹措着开饭了。
“哎哟!你、你……”鸿叔转头指着李牧,你了半天也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仲修远倒是比他倆要淡定些,两人都动了筷子后他才动筷选了块不大不小的兔肉,放入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