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恭一说,一下子便划去了玉拾话中衣物的这一项能够,并且即便十指沾到凶手衣物撕下来的衣屑,除非凶手的衣物特别到楚国独一份,不然也没到非得洗濯洁净不成的境地。
脸有五官,眼睛、鼻子、嘴巴、眉毛、耳朵,另有下巴、脸颊、额甲等等这么多处所。
脖子很简朴,没甚么可穷究的。
当时玉拾一阐发完,便见罗恭毫不在乎地说了一句话――真有真才实学,该当也不至于被杀。
这话耐人寻味。
那方士均在任的三个月里,因着前一任知县无端被杀,珠莎县的治安仿佛在一夕之间更好了,整整两月余,连件小小的案子,他都没接到,全部衙门平静得连只蚊子飞过,都得招来众无聊衙役的抖擞追杀。
陈辉耀是第一个死者,在任期不敷半年;方士均是第二个死者,在任期不敷三个月;林昌更短,不过到任刚满一个月,便步了前两任知县的后尘。
玉拾忍不住撇过脸去,很不雅地翻了半个白眼。
撤除肩膀,那么便只余下凶手的脸、脖子,这两样皆是大家]裸]露在外的。
换句话说,就是毫无作为。
同理,头发也是一样。
“凶手特地洗去死者的十指,为的便是去掉死者留下关于凶手的任何信息,可反过来一想,凶手被死者所能触及的脸、脖子,这两处必然有甚么特别之处,且还是那种被抓后,轻易留下证据的那种。”
且凶手是动用了水洗濯,可见十指沾到之物只能用水方能洗净,而衣屑与头发明显非得用水洗濯不成。
倒是在还剩几日便足了三个月任期的一个夜里,方士均步了前任知县陈辉耀的后尘,悄无声气地一样被割喉放血,再放上一枚有着甚么意味意义的铜钱。
此中有两件最大的案子。
这倒是与罗恭、玉拾在陈辉耀、方士均、林昌三人任期期间所看到的绩效记录符合,未有六正,亦无六邪,这也跟三人在任时候并不长,及本人不作为有干系。
肩膀又穿有衣物,既然没有撕碎的衣屑,那么死者的手就底子碰触不到凶手被衣袍包裹着的肩膀。
总归一句话,这类平常的假定完整不成能,凶手洗净十指的企图应不是因着这平常的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