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窃梦花都 > 第176章 才子骆宾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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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宾王手不加点,半晌之间一蹴而就,世人看过以后哄堂大笑。

没完了是吧?老子没招你没惹你,你非要当众办老子尴尬!

高枫心不在焉的夹了口菜,放在嘴里满满咀嚼,同时在想如何完成武媚娘的嘱托,将装着她和李治定情信物的螺钿漆器小盒送到袁天罡的手中。

高枫歉意的笑了笑:“鄙人失礼,一时候健忘了骆兄的表字,自罚一盏!”

究竟终究证明,活佛算的一点没错,博尔锦因为抗战的功绩,不但被封为中将师长,并且被民国当局例外册封为札萨克,真的成了一个手拿双刀的武王。

抨击,必须抨击!

是可忍孰不成忍!

说罢,骆宾王冲着店小二呼喊一声:“拿文房四宝来!”

高枫看到墙壁上的笔墨,脸却气的发青了!

高枫不冷不热的道:“骆宾王的大才,鄙人久仰。”

骆宾王鼻孔冲天,嘲笑道:“公然是胡人习性,不知中原礼节。”

世人见俩人动了真火,纷繁解劝,程处亮作为东主,天然要打圆场,因而转移话题道:“观光兄,本日世人欢宴,兄台怎能不留下诗篇?”

骆宾王?这家伙就是七岁写出“鹅鹅鹅,曲颈向天歌”的骆宾王?

高枫思考半晌,笑着道:“本来是程驸马,失敬失敬!来,坐下喝三杯如何?”

高枫愣了半晌,恍然大悟,本身称呼骆宾王的名字,这明显是有些失礼。遵循唐朝的民风,只要长辈才气直呼长辈的大名,普通客气一点是要称呼对方的表字。

程咬金和高枫同时哈哈大笑,程处亮窘的脸通红,却连身赞叹:“好酒,好酒,喝过这等美酒,死了也值得!”

程咬金鬓发如雪,却精力矍铄,一双虎目炯炯有神。高枫看他一头白发,觉得他应当是七老八十了。程咬金自报家门以后,才晓得实际上他此时才方才五十五岁。如果遵循二十一世纪结合国制定的六十岁才算白叟的标准,他只能算是其中年人。

高枫方才见过的武媚娘,也是幼年的时候,就被袁天罡鉴定,如果她是个女子,将是个真命天子。

高枫看起来不过是二十四五岁,和程处亮的春秋相仿,程咬金和他兄弟相称,岂不是成了程处亮的长辈?

或许在外人眼中,程咬金就是个率性放肆的白叟,并且有点老顽童的脾气,而在高枫心目中,这个从瓦岗寨起家,前后跟随过李密、王世充,又在阵前投了李世民。仰仗初创大唐的功绩成为临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

宝塔诗是前人兴之所至的游戏之作,但是非常磨练墨客的才情,逐行增字货减字,并且还要压韵。

程咬金喝着六十五度的原浆酒头,被烈酒烧的胸膛发热满面红光,表情好的要飘起来,他指着黑脸男人先容道:“小兄弟,我来给你先容,这是犬子程处亮,和老夫一样没出息,好这口杯中物。”

好吧,程咬金做甚么事儿仿佛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如果他能循规蹈矩,那就不是程咬金了。

人群中俄然有人不屑的哼了一声:“身材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东都人何时有剃发穿胡服的民风?真是屈辱了父母所生的明净皮肉!”

评书演义中说前人都酒量如海,看起来也不切当,喝那种甜滋滋的醪糟水,拼的不是酒量,而是肚子里的容量。

骆宾王看看高枫的秃顶,眸子子转了转,诡秘的笑道:“本日,我做宝塔诗一首,以飨众位兄台的美意。”

高枫不由苦笑,程咬金仿佛看出他欲言又止的神采,笑着问道:“小兄弟,有话说?”

骆宾王的表字仿佛是叫“观光”吧?

历经四帝,数十年朝局大起大落,乃至包含了武则天改唐为周,多少功臣老将被杀的血流成河身故族灭,而程咬金却毫发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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