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第一次发明,他的敌手不是他觉得的那种敌手。他们穿戴粗麻布,戴着极新的草帽,看起来很不起眼,像是一群农夫,但是他们手中的兵器却代价连城――谁,谁具有这么多贵重又可骇的兵器,却又毫不在乎地分发它们给一群徒步的农夫!

这就比如朱紫身边的安保事情,再如何周到,也不管帐算到刺客从高楼上飞身而下,赤手空拳砸死一人,本身毫发无伤飘但是去这类场面……这类极小概率事件可遇而不成求,参谋除非疯了才会给这类事情做应对的预案。

如果落到第二小我身边,杰生也不会如许焦急,但是恰好是珍妮!

血从伯爵的左手臂上涌了出来,他不敢置信地看着本技艺臂上的伤口,然后又看了看他四周如林的长戟,那些一模一样的长戟的钢口闪动着寒光。

射人先射马,杰生的作战打算并不弊端,骑士们的马防护老是不如骑士本身的,它们更轻易被长途兵器伤害,巴格伯爵的部下们都已经纷繁在这个战略下变作了滚地葫芦,非死即伤,丧失了作战才气,但是巴格伯爵却品德发作,还好死不死地恰好威胁到了珍妮!

但是珍妮制止了他们:“你们觉得兵戈是打斗么?回到你们的位置上去!”

长戟和长矛分歧,它比较短,只要长矛一半是非,以是它在禁止设备良好的重马队冲锋和练习有素的麋集队形的时候不如长矛好用,但是它也有它的上风,就是比长矛更加矫捷多变、轻易上手的利用体例,和近身战役的才气,以是,瑞士人开初五花八门的步兵兵器,到了厥后,保存下来的只要三样,长矛,长戟和弩,一个标准的瑞士方阵三百人,内里有五十人是拿长戟的,他们的任务,就是贴身战役,截杀突入长矛方阵的仇敌。直到本日,梵蒂冈教皇的瑞士卫队仍然保有这一兵器。

“呸!”伯爵如许喝了一句,然后他说道,“我投降,但是我不跟你这个小妞儿投降,叫一个正式的骑士过来!我是巴格的伯爵,我不向一个布衣投降!”他的手仍然抓着他的宽刃大剑,他的脸和下巴一如平常那么傲慢,一点也没有身陷重围要投降的模样,他的眸子子却转动着,左顾右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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