瑾瑜莫名感到一阵沉重。
“当然有。”
“怕我?”
枢密院女官的服制也恰是秉承了这项传统:吵嘴红三色混搭,格式有裙有裤有靴,表面就像是简配版的飞鱼服;有头冠网帽也有发带,洁净利落,总之是统统设想皆以温馨、便利、合用为主。
她对权斗没甚么观点,就只是纯真地恋慕长平公主的天然随性:“唉,我就想像您一样!管他甚么场合,想穿甚么就穿甚么!”
这套铠甲经太重新修整,不但每片甲叶都擦得锃亮,还换了全新的内衬和裹边,添了镶金盘扣和珍珠装潢,看起来光彩夺目,更显华贵。
长平公主不由笑道,“着装是人的第二张脸,想要不依托外在、仅凭本身的气场就震慑敌手?没那么轻易的。”
瑾瑜手扶佩剑迈出大门,气势万千地甩开大步朝奉天殿走去。
哪怕她穿了一身睡袍插手国宴,也没人敢挑她的半点不是。因为即便是先帝见了,也会高傲地说,唯有乱世王朝的公主,才可不必以色事人、不在乎任何人的目光!这才叫大国风采。
瑾瑜顿时信心满满,但刚迈出一步,却还是有些心虚地再次望向她:“待会儿的朝会……另有甚么需求重视的吗?”
“不,是因为惊骇。”
瑾瑜想了想:“识时务嘛!”
时近中午,庆典的典礼部分根基结束,接下来就是初次朝会。
长平公主又道:“你别看杨羡对我向来恭敬、到处谦让,需求时乃至能够卑躬屈膝,但实际上他并不怕我。因为他体味我,我的言行在外人看起来很疯,但实在都是有迹可循的,有逻辑便可瞻望、能够被掌控,以是他才敢肆无顾忌地查抄我的观澜楼。”
“他觉得是踩了我的马,却不料反被将了军。”长平公主点头,脸上笑意更浓:“就像当年在玉泉山行宫,那人觉得我裙子底下藏了一只兔子,却不料是吃人的猛虎。”
——这倒是有点不测。
长平公主用下巴指了指守在殿外的钱景等人:“你感觉钱景为甚么这么听话?李淳又为甚么说背叛就背叛?他们都像是很轻易被收伏的人吗?”
又想起当年的景象,瑾瑜也不由憨憨一笑:“很疯吗?”
瑾瑜双手接过刀,深吸一口气,望向她的眼睛:“您感觉我真能行吗?……感受,连太后都仿佛不太看好我的模样呢。”
瑾瑜不解地问她:“天子不都是要穿龙袍的吗?……如何我非得换上铠甲呢?”
“她看不上的人多了!你又算老几?”长平公主不屑道,“不消在乎别人的目光,我看好你就行咯!”
华贵的衣服和斑斓的珠宝,不过都是为了烘寄身份高贵,而这些恰是长平公主最不需求标榜的东西。
“上疆场,不穿铠甲穿甚么?”
“疯,当然疯!”
“天子的宝座,那是多少男人的终究抱负,岂有不馋的?现在却被一个女人给抢了——女人啊,不是只要相夫教子、传宗接代便能够了吗?如何反倒还骑到男人头上去了呢?这成何体统?”
隔着层层汉白玉的雕栏,看不清台阶下的群臣面孔,只能瞥见一片百官臣服、众望所归的调和场面;但若离得近了,每张面孔都清楚起来,便能看到各种恭维阿谀和心胸鬼胎,或严厉凝重、或奉承巴结或狰狞阴狠,统统都是清清楚楚。
但是李淳呢?瑾瑜对这小我底子没甚么印象,乃至都不记得几时跟他打过交道。
长平公主接着说道:“世上有两种人最令人惊骇:一种是疯子,一种是随时会发疯的人——伤害只是一方面,更首要的是不成瞻望。”
相对于别人的富丽持重,长平公主的号衣老是相对简朴:金冠,黑袍,正红镶边。她从不爱打扮,向来以一种最天然放松的姿势呈现在盛装的王公贵族面前,反倒是显得格外出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