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情帝 > 【第五十四章 日晖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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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另有一个启事,那就是这些小国地点的处所,是对浅显人来讲苦寒瘠薄,而对中低阶武者群体来讲,又是非常血腥凶恶的荒凉。

轩辕无命昂首,轻笑:“没事,恨我的人那么多,他又算老几?”

荒凉的大地向来不会嫌弃是甚么水,刹时就接收得干清干净,那种贪婪劲让人咋舌。不一会儿,轩辕无命目光所能看到的处所,又全数变成暗黄色的沙石。

那么大的雨,却仿佛连大地都很难浸湿。

“帅哥,我叫芬琳,有甚么能够帮到你呢?”这处柜台站着的是一个银月帝国妙龄女子,棕发碧眼,身材很好,一对浑圆的胸将衣服撑得紧紧的,让人有些担忧能够会把衣服撑破。

传闻,有人曾经在南漠血腥区看到过圣兽。

轩辕无命眸光一冷,他上辈子最讨厌这类不讲次序的人,以是他给直接运转灵能,如同钉子一样钉在原地。

风卷残云,转眼无影,烈阳再一次出来烧烤着这片独特的大地。

沙原域和天涯域本就属于气候很枯燥的地区,而越靠近血腥荒漠,这气候更加枯燥,氛围的水分仿佛全数消逝,呼吸间都是那种焦灼的味道。

轩辕无命踏进分站时,就见到大堂里挤满了人,一群人在狠恶辩论着甚么,仿佛随时能够演酿成全武行。

当初在长宁郡,没能一圆当血金猎人的梦,此次轩辕无命可不会错过。

轩辕无命并不筹算走这两条路,要不然达不成历练的目标。

不过可贵的是,轩辕无命在进入南漠血腥区时,竟然迎来了血腥荒凉一年都可贵有几次的雨天。

据传,现在的日晖城主就是夕阳王,他还是一个神隐境的武神。

那大汉神采一变,朝这男人欠了欠身,然后瞪了轩辕无命一眼后,朝别的的柜台走去。

“我现在也是血金猎人啊,我还是血痕猎人呢!”轩辕剑非常高傲这一点:“这也就是这些年我没有决计去交代任务,要不然就算混不到帝号,弄个金痕绝对不再话下。”

轩辕无命的目标,是靠近大周武国边陲的一处血金工会。

当然,这只是传闻,血金工会方面对血腥荒凉的伤害评级并没有达到最初级,只是比地陷魔林要高一级罢了。

那大汉手扣在轩辕无命肩膀上,却惊奇地发明他竟然掰不动轩辕无命。

当然,导致血金猎人活泼的启事天然不会是因为有一片独特的泥沼,而是因为南漠血腥区出没的妖兽级别要比其他两个地区都更强一筹。

因为日晖城内,最发财的财产是打赌、色情和竞技等方面。

血腥荒凉,是大周武国和银月帝国的散修武者非常中意的险地,此中南漠血腥区更是三大区最活泼的。

神隐境的武圣,这在武灵大陆任何一个处所,都能够算是强者了。就算是放到宗门去,那也是能独当一面的存在。

能达到血痕级别,申明轩辕剑曾经有一段时候在血金猎人群体中很活泼。

有人说,大周武国统统的盗贼、杀人犯和神经病都活泼在这个都会。

那大汉只感受右手被一股间隔一弹,就将他整小我都弹了出去。

这些小国很小,不是占空中积小,而是人丁基数小,小到大周武国和银月帝都城没兴趣蚕食,而任他们作为缓冲。

轩辕无命这个时候,才认识到,本来他父亲轩辕剑曾经也是个血金猎人。

越靠近血金工会分站,来往的人越来越多。这一片是阵势非常平坦的荒漠地带,以是目光能够看到远远的有那么一到处统统很多人集散。

轩辕无命眉头轻扬:“我想成为血金猎人。”

鼻子很轻易就会被堵上,因为风中风沙也越来越浓。tqR1

轩辕无命接管了轩辕剑的建议,出了幻灵宫地点,回到天涯天涯以后,一起向西北行进,进入了南漠血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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