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也擎起了一阵风,紧紧的往回赶着。
“收成倒是没有!”我走进后堂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冰镇的百花酿,扒开塞子喝了几口,“任务倒是倒是讨来了一个!”
骨草,相传是上古期间蚩尤与天子逐鹿一战的时候,被斩落的头颅落地之时,脱落的两颗门牙所化而成,因为具有着蚩尤不死的执念再加上接收六合精华所生,实不是平常之物。所结之果,名唤骨琴,种一方养一方人,可保长命不亡。但是,却骨琴离根,则骨草枯,所佑一便利要随之灭亡。
“这是?”一曲结束,那人的声音里透着颤抖,“娘娘是从那边得来此音的?”看来他实在太惊奇了,神采非常夸大。
灌音笔的扩音顿时播放出一段动听的音乐,不,这不但仅是动听这么简朴了,这声音的确让听的人感受满身高低充满了力量,就像细胞一颗一颗被充盈新鲜了起来,仿佛生命被扑灭了。
“我此番前来,便恰是为了此事!”掸了掸身上的细沙,我从口袋里取出一支灌音笔,“您可听听!”说罢便凑到了他耳边。
“公主,我仿佛看到有一股幽幽的黑气!”琳儿盯着破屋一角,用力的看,“对,那边真的有一股黑气,固然很少,但是很较着!”说着,她抬手一指。
未听到他答复,便先传来了他的泣声:“几百年了,我在这里浑噩噩的混了着,时候算得了甚么,只是,我这光阴也要无多了,怕是这不死民就生生断了!”
几个小时以后,我的元神回到了店中,看到琳儿正悄悄的用手指甲戳我的脸颊。
走了畴昔坐到他身边,我不由莞尔一笑:“您别这么多礼了,都这个年代,叫我娘娘未免让人笑话了!”
海上有国曰穿匈国,其东有民,名唤不死民,样貌为人,通体玄色,寿长,而不死。
黑皮黑面黑脸,乃至连牙齿都是黑的,模糊可见一缕长髥,随风轻摆,无需多想,也能够晓得,他就是那传说中的不死民。
毕竟,这当代的天津市可不比那旧时的洛阳城,这个时候有些处所仍然是热烈不凡的,以是,我只得掐了个隐身法,免得节外又生枝。
吹了吹散在额前的碎发,我也站了起来,跟着他的方向一起前行。
踏上软沙,就看到一个黑糊糊的人影,老远的隐在林子里,摘下墨镜来,我款款的走了畴昔。
破天荒的这一次,琳儿这丫头没用我叫,就自觉醒来了,揉着一双眼睛,迷迷瞪瞪的发着呆。
“这是?”迷惑的看着面前的东西,我问道。
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我也发觉出了非常。见四下无人,只要一个亮着小红灯的夜视摄像头直对着这个方向,我便顺手扬起,一大片树叶腾空直直的贴上去,把它糊了个严实。而我,则踮步拧腰一闪身,便跳过鉴戒线,落在了阿谁冒着黑气的处所。
我在这世上已经活过千年,也曾见过这世上最美的皇廷宫阙,也曾遇过这人间最绝色的美女才子,更曾看过这世上最惨无人道的帝王君候。可这统统的统统,都敌不过那飞逝的时候,它们在光阴的大水里坍塌,最后化成了工夫的灰尘,被世人忘记在影象的角落里。
“这一趟可有收成吗?”趴在柜台上,琳儿顺手翻开了电视,一边调着频道一边问着。
伸手扶住他,我摇了点头:“你必然要护住骨草,务必等我返来!”从口袋里取出一颗丹药,我递给了他,“把它碾末化入你灌溉骨草的泉中,可减慢它的枯萎速率!”
不过,这人间晓得这些的人,并未几,这骨琴是如何丢的呢?
坐起了身子,墙角坐着的老破钟恰好敲出第十二下,已经是夜深,这个时候出去,起码人不会太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