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没有经历过跟男人们一起吃吃喝喝的事情,但他一起行来,常常看到男人们三三两两的吃吃喝喝,看起来就是比伶仃吃喝的男人要痛快很多。
年青人略微低头,当真的想了一想,昂首:“好。”
刚才,他沿着山崖边走,看着偌大的山谷,仍然没有任何感受。
有一个小地痞大抵是从小被大人在耳边叨着“不听话就丢你进鬼哭山谷喂鬼吃”长大的,听到传说中的“鬼哭”之声,心尖不由一颤,有点神经庞杂的“咩咩咩咩”叫起来。
而坐在他们劈面角落里,背对着灯光的灰衣客人,看着年青人的脸,已经泪流满面。
“这里有肥羊吗?”俄然,一个听起来有些含混,却相称斯文的声音问。
自从前次狩王前来谊州查案今后,谊州的宦海民风变了很多,另有一些贪腐的官员被撤换过了,现在的谊州可不能再像畴昔那样动不动就打打杀杀的,能不惹事就不惹事。
找着找着,俄然一阵狠恶的阴风从山谷那头吹过来,捎来模糊的、诡异的“呼呼”声以及难闻的气味,如何听如何不舒畅。
他想尝试和经历分歧的事情,想充分本身空虚的脑筋与人生。
众地痞纷繁点头,四下散开,细心的搜索起来。
那么,他们现在就一拥而上,将肥羊给揍了,然后抢钱走人?
年青人走的时候,不竭转头看鬼哭山谷。
这傻蛋竟然还是个……美女人?
年青人点头:“我喜好吃肉喝酒,但我不想交朋友。”
特别是那皮肤,啧啧,比有钱人家那从不晒太阳的令媛蜜斯还白,实在是过分度了!
众地痞都在内心道,你需求在乎的不是这个吧?
他是在这里“被杀”的?他是在这里得救的?他是在这里被带走的?他没有任何感受和影象。
“几位大哥别打了,我晓得错了,谁叫我小时候是放羊的呢,现在又在找一只大肥羊……”小地痞从速解释,“一时严峻,大人不记小人过啊……”
刹时,众地痞都歪着嘴,呆了。
“当然有,还是好大一条肥羊呢……”众地痞想都不想就答复。
地痞老迈肯定他是个傻子,当下也安闲了很多:“小哥,相见便是有缘,你看天快黑了,这里也没处所歇息,不如跟我们一起去堆栈,我们吃肉喝酒,交个朋友如何?”
竟然是他们正在找的肥羊?
“是吗,我如何没看到?”阿谁声音咕哝。
地痞老迈毫不难堪的收回击:“不想交朋友也没干系,但好酒好肉嘛,要人多才更香,更好吃,我们就一起好吃好喝,如何?”
如果肥羊身上带的是银票,他们拿了也不便去兑现,因为老板跟各家银庄都熟得很,他们去兑现的话很轻易露马脚,去外埠兑现的话,比来的有钱庄的都会也要走几天,他们哪能走得开。
在某种程度上说,这只肥羊在荒郊野岭碰到他们这类一看就晓得不是好东西的男人,应当会感觉惊骇或者警戒吧,但他竟然睁着标致的眼睛,略带纯粹的看着他们,感受让他们有点毛毛的。
这地痞又道:“传闻这肥羊身上带了很多现银,如果抢到手,我们拿一半本身分了,别的一半上交,你们说……嘿嘿,还要我明说吗?”
还挑天快黑的时候?公然是脑筋不好是吧?
他一副“你们都懂的”的神采,世人纷繁暴露鄙陋的笑容,没错,他们不能再懂了。
固然看他的身材和鼻子、眼睛、眉毛,就晓得他长得不会差,但是,这张脸长得也太伤害同性的自负了吧?
他们但是职业劫匪,专注打劫十几年,并且实施的是团队作战,各有所长又相互共同,经历丰富,高度默契,可谓完美团队,除非碰到最顶尖的妙手,不然他们绝对不会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