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手因负伤而不能持续比赛时,按以下各项决定胜负
a、头撞进犯
2、比赛中不从命评判员唆使
重量级86.18kg以上10oz
但关于反背拳,由以下限定:
轻重量级86.18kg以下10oz
2、评判团以为情节卑劣的,可立即赐与扣分
9、助手不遵循上述规定时,评判员应赐与其提示。第2次提示时开端每次均予以黄牌提示,黄牌提示3次时主动转为红牌,该助手须分开比赛园地
c、裁判停止:主裁判判定一方选手上风较着,而优势方环境伤害的环境
第19条
2、在击倒时主裁判读秒过程中,到了一回合结束时候的时候,按以下措置:
2、比赛过程中偶尔产生有效打击部位以外击中敌手致其负伤的环境,合用第12条第3项
7、拳台上各绳角四周不能安排毛巾等物
9、其他违背比赛规定的环境
第23条
b、视作因两边偶发性引发的负伤,按第12条第3项
第11条
打扮规定
助手
蝇量级50.80kg以下6oz(安士)
a、淘汰赛:判能持续比赛的选手胜
2、鉴定为非击倒时
c、进犯****(关于膝撞和拳击,对腰带线以下部分的进犯判为LowBlow犯规)
第2条
击倒读秒
选手除凡是利用的绷带、胶布以外,不能以负伤须庇护伤处为来由利用橡胶、塑料等其他质地的庇护物。在缠护伤处时,答应利用纱布绷带、伸缩性绷带,但必须经大夫及评判团的查抄和具名。没有证明查抄过的署名的话,选手必须除下绷带。这时停止者及大夫对缠护物等一概不供应。比赛开端以后制止再对伤处停止缠护
3、但是,在淘汰赛中,以点数抢先的选手不能持续比赛时,败方选手可获得持续插手比赛的权力
第13条
l、本身走到拳台外
c、1回合中3次被击倒(淘汰赛中,除决胜战外为2次)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