厥后,我把这顶玫瑰红带去了很多处所。它的坚固决定了某种随便的气质,而随便里更有素净的气味,每次把它从背囊里取出来,拍拍,它便又奇异地规复了原有的风情。比起300镑的歌剧帽,我的玫瑰红是有多柔情啊;比起那些千篇一概的牛仔帽,我的玫瑰红又是有多斑斓啊。直到有一天,在云南中甸的夏季午后,我正在古城里追着阳光晃来晃去,劈面走来一名美丽女生,将近擦肩而过的时候,我们终究忍不住相视大笑起来,指着对方,只顾笑,半天说不出一句话。究竟上,这并不是一个和久别相逢有关的故事,我们确切是陌生人,我们笑,只是因为,我们头上有着完整不异的玫瑰红毡帽。她是短发,穿一件紫色外套,我是长发,深蓝外套。厥后,我们一起去找了间酒吧泡了一会儿,提及云南,提及尼泊尔,提及曾经去过的这里那边。某一刻,竟让我感觉,这天下上,男人是多余的。
更多的时候,当我们单身上路,一顶如许的帽子,便已充足成为我们的暖和缓安抚。
一向到现在,我都还记得,和阿谁叫冬冬的女孩子告别的时候,我们挥的不是衣袖,而是玫瑰红。在云南高原清冷的傍晚里,玫瑰红是独一的火焰。
当我的朋友Monica某年夏天从伦敦捧回那顶代价300镑的制帽才子菲利普・崔西(Philip Treacy)亲手制作的装潢了玄色鸵鸟羽、大块蓝松石的宽沿帽以后,某天她终究痛苦地朝我喊:“向来没有戴过一次!”而她在伦敦机场捧着那顶高贵帽子盒穿过谛视她的庞杂目光的傲娇还未散尽,那顶帽子,却也只伴随了她在伦敦某个歌剧之夜。
在尼泊尔的15天,这顶玫瑰红几近成为我的标记,不管在露天咖啡屋里小憩,还是徒步在山里,既能遮阳,无穷晋升我的异域style指数,又是最密切的“同谋”――让我躲在它的暗影里,猖獗地看尽那些有着深深眼窝和梦幻长睫毛的南亚帅哥。而当它和我的观光背囊、登山鞋一起,它乃至还能成为徒步路上与安拉普娜雪山面劈面的小情小调。当然,我最喜好的,还是坐在独特旺旅店河边喝奶茶时,把它和我的房间钥匙一起放在咖啡桌上,成为了望夸姣风景的一个远景。
此时现在,玫瑰红一向安然地静坐在我的车里,这仿佛是一个随时筹办解缆的信号。都会的糊口轻易令我们松弛和厌倦,我们老是需求解缆,而在路上,我们永久需求一个好友。更多的时候,当我们单身上路,一顶如许的帽子,便已充足成为我们的暖和缓安抚。
我的宝贝――这是三毛的一本书的书名,三毛记录的宝贝们,没有一件不教人喜好,没有一件反面一个故事荡气回肠地关联着。而我的宝贝们,却仿佛都与爱情无关,仿佛都只是我一小我独安闲路上的收成,一件一件地来到我的家里。每时每刻都在提示着我,曾经走过一些处所,曾经在和它们相遇时,有过一些无穷夸姣的表情。是的,只是如许。
而在2007年12月,我用一张代价999元群众币的特价来回机票飞到了尼泊尔。在加德满都的第一个凌晨,我在炮仗花盛开的素净街头乱晃,俄然之间,在明朗明丽的阳光下,我发明了我的帽子:素净的玫瑰红,奇特的非等边三角形,另有文雅的弧度,以及暖和丰富的牦牛毛质地。与菲利普・崔西的帽子比拟,它的代价非常亲和诱人,只要200Rs(当年约莫值群众币23元),并且不消在上飞机时谨慎翼翼地捧着帽盒以防变形,终究,它成为了我在异国观光时的真正知心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