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清淮向来不骑马招摇过市,除了去南府迎亲那一回,也因那一次白马加红衣的冷傲表态,久悬未落的都城第一美女人的名头,便咣当一声,砸到了他的脑门,出嫁那日,各种动静实在太大,南姗坐在花轿中,压根啥都没听清,本日靠着车厢壁的南姗,细细聆听半晌,可算听到很多新奇的动静,啧,群众大众爱八卦的热忱啊。
此中说过最多话的,当属南芙和南梵,南芙和萧清淮算是旧了解,而南梵因为胖得过分肉嘟嘟,胜利吸引到了萧清淮的重视,独一让萧清淮当场送出贴身之物的,便只要南离和南果。
萧清淮特长揩了揩南姗的红颊,嘴里咕哝道:“看来,你也没少喝……对了,姗姗,我喝了半天酒,就没吃上几口菜,这会可还饿着肚子呢。”
这番话说得和顺入骨,南姗却听得脸如滴血,小五同道话里的潜台词明显就是——媳妇儿,你可要捂紧你的脖子,上头含混的欢爱陈迹,可别让人瞧见了。
温氏自也瞧到女儿的窜改,新婚佳耦本就极易亲热,特别是姑爷这类从没开过荤的毛头小子,一旦尝了新奇后,就会节制不住的加餐,温氏笑盈盈和闺女说话之时,因离得格外近,冷不防瞅到女儿耳垂下方,竟有一小团被噬咬过的嫣红陈迹,内心顿时也颇不是滋味。
萧清淮偏脸看向南姗,本要张嘴说话,眸光却俄然一凝,低咳一声后,停下步子,将南姗围在颈间的一条狐皮,伸手替她又拢紧了些,偷偷眨了眨眼,柔声叮嘱道:“姗姗,天冷得很,你围好脖子,千万别冻着了。”
南姗结婚三天,晚晚过分劳累,今晨又起了个大早,实在也挺乏倦困顿,不过因在人前,免不得要打起精力应对,这会儿四下没人,南姗也就放松的半躺在小五同道身上,也跟着轻叹道:“托殿下您的福,我也是第一次见地到,她们个个如此热忱呢。”
新婚第三日凌晨,南姗又一次在热水的浸泡中醒来,看着小五同道心疼中异化着惭愧的脸,南姗很有一种在他脸上抓出两朵花的打动,呜呜,可她……不敢,喵了个咪的,小五同道嘴里的蜜语甘言,说得越来越好听,打斗的时候,行动却愈来愈过分,她的个老腰啊。
萧清淮也很愁闷的揉额头,他的禁止力如何会……变得这么差。
三朝回门,予刚出阁的女子而言,也是一件很首要的婚嫁礼节,是以南姗又被清算的极度昌大气度,脑门正中心的大头钗,拣最富丽繁复的款式往上戴,耳朵也穿上赤金红宝垂流苏的耳环,脖子要挂缀玉锁的金项圈,双腕要套四对金镯加玉镯,她一共就十根手指,各式戒指却戴了八个,嗷,快沉死她了要。
萧清淮看着南姗忙不迭的右手,眉眼间尽是暖意融融,内心只要一点烦闷,这不是在本身的窝里,不然便可一边享用食品,一边亲睐媳妇,那才是分身其美。
南姗略微游移,这个要不要说实话呢……
南姗陪萧清淮用了饭,让他在本身占有五年多的老巢里安息,小包子和小瓜子领着一众内监和侍卫守着,自个则携了夏桂去温氏的院子。
萧清淮点了点小老婆的翘鼻梁,笑应道:“好。”
南瑾轻哼一声,脸上很较着的写着我不信赖,温氏心中疼惜,也就不戳穿南姗脑袋上因金饰微挪位衣裳略起皱、从而透暴露来的多处纤细马脚。
接着便进入宴饮阶段,南姗就坐在温氏中间,南姗一伸手夹菜,手指上一溜的金玉宝石戒指,便光彩夺目的闪现无疑,更别提她头上闪动着的大红宝石,明晃晃的耀人目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