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日在不列颠 > 第二十四章 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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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是疆场批示官。

然后,说不出是甚么样的声音,就像是铁锤遇见了闷鼓,下一刻,马队与禁卫军相撞。

“劈面仿佛确切没有埋伏……”

“我的兵士们!你们都瞥见了!仇敌想杀了我们!仇敌已经杀了我们!你们说,我们要这么办?!”

只是为了六十个马队,就把圈套透暴露来,这也太不值了。

更何况马格努斯,在布列塔尼公爵的印象当中就是一个亡国王子,一个连家都被抢走的不利蛋,有所轻视和成见,也是在所不免的。

并且,现在的环境也由不得他再踌躇。

诶,等等,赢了以后锁子甲还是能够回收的。

“冲锋!”

布列塔尼公爵那些不甚正视的炮灰,之前他们被昌西大团长诈败诱走,被分离,随后就被集合了上风兵力的马格努斯一方豆割围歼,就这么一会,疆场上的情势已经开端骤变。

比及禁卫军就位――实在也不消就位,他们就在疆场的第一线,与正在轰鸣而来的马队之间只隔了为数未几的炮灰――比及禁卫军就位,奥德加又如许大声吼道。

胆量小一点的就直接被吓哭了好吗!

这个时候,奥德加身上的压力才是最大的。

倘如果再踌躇下去,等拖住了仇敌的炮灰全灭,就算是马队作战再英勇,也不成能突破严阵以待的另一方。

一刹时,尸身横飞。

一命换一命,很公允。

但是如果让这六十个马队直接撞过来……设想一下六十辆坦克,不,不消坦克,六十辆小轿车撞过来的景象,除了血肉恍惚也想不出其他的描述词了。

马格努斯为禁卫军所配的是三米长枪――这几近就是浅显木头能伸长的极限,倘若再用六米超长枪,那就必必要用铁皮加固,至于十米三人枪,没有专业练习,这个实在是用不来。

按照烟尘满盈的程度来判定马队人数的多少,这是疆场批示官的根基功,马格努斯不会,但是奥德加就不一样了。

这么一想,奥德加又没那么肉痛了。

“Wahhhhhhh――!!!”

“来了多少?两百?三百?”

常例的阵前祷告以后,老将第一个抽脱手中的长剑,平指火线。

圈套,他的确安插的有,要不然也不成能就留了正面没放拒马,但是,任何圈套,都是只在第一次用的时候才有效的。

不过,即便是如许,站在第一排的禁卫军也死定了。

即便是他们每小我都身穿锁子甲,并且还内衬了两层皮甲也是一样。

布列塔尼公爵的眼睛都红了,五十名马队,五十名均匀培养时候长达十四年的马队,竟然只能一比一的换掉劈面卑贱的步兵的性命?

从七岁开端就在公爵家担负杂役,一向到二十一岁出任军职,对于他们而言,公爵大人就仿佛再生父母,固然此中能够会有一两个白眼狼,但是绝大多数人都心甘甘心为公爵献出世命。

“人数……大抵在六十人摆布。”

何况这场战役的胜负还决定着将来的走向,倘若输了,那不但英格兰复国有望,就连王子殿下本身能够都会有伤害……

布列塔尼公爵一声令下,站在步队最前端,全部武装,精力抖擞的马队们翻身上马。

“上马!”

但是他的目标已经达到了。

“王子殿下!仇敌的马队过来了!”

布列塔尼公爵几近都能瞥见胜利女神阿谁****在朝本身轻视的点头,然后筹办回身走到仇敌那边去了。

“灭亡即光荣,虔诚即吾命!”

现场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

因为这些马队都是布列塔尼公爵养大的。

而奥德加,他便想了一个简易做法:让兵士们把长枪斜插在地上,如许,借助大地来将长枪安定,兵士只需求让长枪别倒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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