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日在不列颠 > 第三十章 大局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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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觉得公爵胡涂,实际上现在公爵的脑袋转的灵光的很――圣马洛与南特市之间马队疾行一日可至;而之前公爵就已经带着马队与征召农兵走了一天,就算是中间绕了远路,他也起码已经走了一半的路途。

逻辑精确,但是不顾情面。

“……出兵!”

“投降!我们投降!”

勒菲弗尔所说的费事,是他即将不得反面布列塔尼马队停止缠斗。

ps:明天没更,下午再补一章。

深呼吸了几口气,自发已经平复表情的勒菲弗尔,在收拢了逃兵以后,对着身边的标兵说道。

他是公爵,他不该该死在这类处所!

当然,局面实在并没有那么一面倒,勒菲弗尔的标骑,也有着很多因为时运不佳或者骑术不济,被重骑冲锋靠近然后被一剑抽翻下地的。但是不成否定,跟着时候的流逝,上风确切是正在一点一点的往勒菲弗尔这边倾斜。

当然,半途是否是误伤了一两个不利蛋,货真价实的铁头铁脑的标枪是必定不会介怀的。

再穿多手都抬不起来,这就不是防备是送命了。

至于说这些马队,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破钞了这么多钱养你们,不就是为了等着让你们替我送命的这一刻嘛。

标骑是轻马队,穿的大多是便于活动的皮甲,而布列塔尼马队倒是重骑,穿的都是链甲,用轻骑正面打击重骑,这无疑就是他杀。

人们常说,只要死光临头才气看出一小我的本质。

“全数散开!仇敌的马不能对峙,我们有很大的上风!先射马,再射人!重视不要伤到友军!”

从蚂蚁到手指,再从手指到手臂,仇敌的身影越来越清楚,勒菲弗尔不再踌躇,一声令下,数十只标枪腾空而起。

弓箭射马,如果没有射到关键,那马身上扛着几只也没甚么干系,但是如果用重标枪射马,即便只是蹭到一点,那也是一条深深地血沟。

这里是丛林,而不是平原!

固然之前打了个大败仗,还做出了丢弃部下如许的事,但是公爵数十年来的积威犹在,他部下的马队们仍然情愿为公爵再搏杀一场――只是,想要让他们像之前一样不惧存亡大抵是不成能了。

并且,仅对这个期间而言,标枪马队的结果还不错。

终究,马队点头。

“公爵大人,仇敌追上来了!”

“……费事了。”

不过,布列塔尼公爵必定要让他们绝望。

“快啊!你们还在等甚么!拦住他们,让我逃窜!我向你们承诺,如果你们被俘了,战后我必然会把你们赎出来,如果你们战死了,你们的封邑会由你们的儿子担当!以是现在、立即顿时去给我挡住他们!”

如果不是因为仇敌是残兵,又推断出马有题目,让勒菲弗尔信心大涨,他底子就不会像刚才那样正大光亮的跑出来。

“你们几个,去告诉一上马格努斯王子殿下。”

是以,只能缠斗。

必须不能华侈。

但是布列塔尼公爵一点都不感觉有甚么不对。

不过,和弓骑分歧的一点在于,重标枪的能力要大的多。

标枪马队是轻马队,轻马队最首要的便是矫捷力,五支重标枪就差未几与一件链甲的重量相称;而在战役中,即便是最豪侈最怕死的骑士,他也顶多只能穿戴两件链甲。

平原上,重骑能够纵情的驰骋,而在丛林,跑的快了还要担忧别一不谨慎被树枝挂上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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