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日在不列颠 > 第十四章 比武与两三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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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勒菲弗尔,毕竟还是太年青,固然熟读兵法,但是没有经历毕竟是纸上谈兵,做不得真。

――只是苦了身边的奥德加,不但要紧盯着两人的剑路,还要在王子殿下有个甚么万一的时候捐躯挡剑;奥德加身上套着的锁子甲,就是为了这才筹办的。

勒菲弗尔,就是路易七世为菲利普培养的保护者。

很伤害呐。

马格努斯早就传闻过,路易七世安排菲利普王子与埃诺的伊莎贝尔联婚,此次联婚将在菲利普成年以后为他带来一笔可观的嫁奁,再加上身为菲利普母舅的香槟伯爵和一贯忠于王权的兰斯大主教保驾护航,起码,就算能够会大权旁落沦为傀儡,但是性命和王位都保住了。

亲卫队长可不但仅是只要保护在国王身边就好,一旦战役到临,亲卫队长就是国王最虔诚的将领,最知心的主子,最有力的右手,时候都要筹办着带兵出征。

但是就算再如何脆,铁毕竟还是铁,起码一场战役不会让它短命。

但就是能抓住男人的心。

文能够借助别人的权势,借力打力,但是武,这个东西只要放在本技艺上才气放心。

嗯,不要看刚才马格努斯和勒菲弗尔还能打的有声有色、有来有往的,但是在场的每一小我心内里都清楚,勒菲弗尔是放水了。

毫无疑问,这就是在放水。

第一次比武,勒菲弗尔只用两招就让马格努斯败下阵来。

真的是很伤害,真剑比武的伤害性不消多说,那长剑,寒光闪闪,锋芒毕露,只要刺中那么一下,顿时身上就是一个洞穴!

是以欧罗巴人的剑术是合用剑术,从疆场上总结而来,招招式式都只为了杀人。

是以,就设备上来讲,马格努斯是有上风的。

为甚么路易七世要让勒菲弗尔,如许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年青带领这支马队了。

说完了文,那就该说武。

就仿佛是勒菲弗尔现在,每一剑都是专朝下三路号召,一点骑士精力都没有。

并且是放的大水,大水。

到现在,两人根基上已经变成了缠斗,靠着耗损对方的体力,谁先体力不支谁就输。

是以,他就需求安排几小我为菲利普保驾护航。

同时,通过比武,马格努斯终究肯定了一件事情。

但是他的儿子,他独一的儿子,法兰西王国的独一担当人,菲利普王子还没有成年。

是以这一回,路易七世让他带领一百马队随军出征,实在是下了血本了――就算路易是法国国王,这一百马队如果丧失殆尽,也充足贰心疼半年的了。

究竟上,在本来的汗青内里,英国曾经全面制止任何比武活动,启事就是真剑比武灭亡率太高,让国王都找不到充足的有经历的兵士利用了。

“这个笨伯,连放水都不会――”

独一分歧的是两人所挑选的兵器,勒菲弗尔所持的是传统的长剑,只能用于刺,用于劈砍则显得较弱;而马格努斯所拿的则是新打造出来的手半剑,可劈可砍可刺,当然,因为剑身的强度不敷,劈砍的次数多了,会断掉也说不必然。

人勒菲弗尔是个多么纯粹的孩子,马格努斯要带他去爽一爽,晓得这个爽一爽是个甚么意义,勒菲弗尔差点没翻脸。因而马格努斯就问了,你们平时都有甚么文娱活动?勒菲弗尔就说,比武。

打小和菲利普王子一块长大,两人间的交谊早就是非常深厚,长年习武,技艺高深,并且熟读兵法,精通战阵批示之道,今后一旦路易过世,菲利普马上便可任命勒菲弗尔为亲卫队长,保护他的人身安然。

“不可了不可了,不打了,我认输。”

那就是经历。

再一次的抵挡住勒菲弗尔的一次进犯,趁着他收剑回防的时候,马格努斯一把将手中的盾牌扔到地上,在比武中,这个行动就有投降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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