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日在不列颠 > 第十四章 比武与两三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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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路易七世本身也模糊的有所发觉,在位三十年,每日里呕心沥血心力交瘁,而他的精力早就不想年青时那么彭湃;灭亡,正在一步步的向他走近。

但就是能抓住男人的心。

独一分歧的是两人所挑选的兵器,勒菲弗尔所持的是传统的长剑,只能用于刺,用于劈砍则显得较弱;而马格努斯所拿的则是新打造出来的手半剑,可劈可砍可刺,当然,因为剑身的强度不敷,劈砍的次数多了,会断掉也说不必然。

“叮当――”

不过马格努斯也没有感遭到屈辱就是了。

他是在安排后事。

马格努斯早就传闻过,路易七世安排菲利普王子与埃诺的伊莎贝尔联婚,此次联婚将在菲利普成年以后为他带来一笔可观的嫁奁,再加上身为菲利普母舅的香槟伯爵和一贯忠于王权的兰斯大主教保驾护航,起码,就算能够会大权旁落沦为傀儡,但是性命和王位都保住了。

更不消说,勒菲弗尔这个白痴,每一剑都是直冲关键!

欧罗巴与中国并分歧,中国自从发明了刀这类便宜好用的兵器以后,剑就开端逐步丧失了在疆场上的统治职位,只能作为身份名誉的意味利用;但是欧罗巴不是,骑士的兵器就是剑,只要剑,这几近是印在欧罗巴人灵魂上的真谛。

真的是很伤害,真剑比武的伤害性不消多说,那长剑,寒光闪闪,锋芒毕露,只要刺中那么一下,顿时身上就是一个洞穴!

然后到了第二天,马格努斯就能和勒菲弗尔打的有来有回。

再一次的抵挡住勒菲弗尔的一次进犯,趁着他收剑回防的时候,马格努斯一把将手中的盾牌扔到地上,在比武中,这个行动就有投降的意味。

打小和菲利普王子一块长大,两人间的交谊早就是非常深厚,长年习武,技艺高深,并且熟读兵法,精通战阵批示之道,今后一旦路易过世,菲利普马上便可任命勒菲弗尔为亲卫队长,保护他的人身安然。

不过,既然马格努斯已经推断出这法兰西王国将来的走势,那么他对于勒菲弗尔的态度,就又会有所窜改……

但是局面倒是对他赛过性的倒霉。

不过,想要成为一个合格的亲卫队长,勒菲弗尔还差了一样东西。

就仿佛是勒菲弗尔现在,每一剑都是专朝下三路号召,一点骑士精力都没有。

嗯,不要看刚才马格努斯和勒菲弗尔还能打的有声有色、有来有往的,但是在场的每一小我心内里都清楚,勒菲弗尔是放水了。

勒菲弗尔,就是路易七世为菲利普培养的保护者。

即便是马格努斯手持着盾牌――真剑比武必必要有盾牌,不然结局必定是一死一伤――即便是手拿着盾牌,单手持的盾牌又能有多大?常常是顾头不顾尾,刚刚才把盾牌放下去,勒菲弗尔的下一剑就直冲着眉心来了。

第一次比武,勒菲弗尔只用两招就让马格努斯败下阵来。

剑与剑相互撞击的声音。

只要性命和王位都保住,那就另有翻盘的机遇。

比武这件事情,是勒菲弗尔先提出的。

是以这一回,路易七世让他带领一百马队随军出征,实在是下了血本了――就算路易是法国国王,这一百马队如果丧失殆尽,也充足贰心疼半年的了。

在场中比试的二人是马格努斯以及勒菲弗尔,现在两人都穿戴标准的比武打扮,即皮盔、皮甲、亚麻布细织的手套、护膝以及皮靴,另有束腰的上衣和束腿的马裤。

为甚么路易七世要让勒菲弗尔,如许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年青带领这支马队了。

并且是放的大水,大水。

说完了文,那就该说武。

一招挑歪了马格努斯的剑,再一招直指咽喉,比武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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