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闻金老爷是被他活生机死的!”
此时离中午尚早,衣衫褴褛的苏小乞随便的瘫坐在城门外的一个角落处,温暖的日光倾洒在他的脸上,他的笑容也如日光普通温暖洁净。
“你……”金承业错愕道:“你如何晓得?”
苏小乞为之一怔,昨日他还见金老爷在城外策马奔腾,为何走的这么急?
“你是想要回这半年来恩赐给我的银子?”苏小乞仿佛猜到了金承业的来意。
一小我不管假装的才气有多强,总有露馅的时候。幸亏,苏小乞本就是个乞丐,他不需求假装。
苏小乞皱眉挥了挥呛人的烟雾,又听金承业说道:“我实在没想到她会让我走出金家,她是不是感觉我对她没有任何威胁?”
金承业苦涩一笑,正待开口,俄然听到一阵清澈的马蹄声。与此同时,浓烟中的火光暗淡了,金承业的身材颤抖不止,握着烟袋的手青筋如蚯蚓般爬动。
“可你的模样实在不像那群浑身充满腐臭味的大泽人,你真的来自东部大泽?”金承业满目猜疑。
“这是功德。”苏小乞将手放在金承业的肩头,道:“如果你是修炼天赋,明天就没机遇坐在这里吞云吐雾了。”
金承业申明远播,除了修炼一窍不通以外,吃喝嫖赌样样特长,若论哪家青楼的女人活好,他能够说上三天三夜都不重样。可谈起修炼,或许几岁的稚童都能甩出他几条街。
苏小乞一噎,将脑中想到的各种名流名言咽回肚里,没好气的吐出两个字:“东方!”
又是铜钱坠落的撞击声,苏小乞低头瞥见的却不是山丘般的铜钱,而是一双脚。这双皮靴实在华贵,珠甲水犀皮,小尾羊毛软底,靴筒的两侧乃至还镶嵌着鸽蛋大的翡玉珠。
金承业的身材颤抖的更加狠恶,他当然熟谙这小我,他胸口的这个足迹恰是拜此人所赐,他同父异母的弟弟――金修文。
靴子华贵,可穿它的仆人却披头披发、衣衫混乱,胸口更是印着一个清楚的足迹。苏小乞当然熟谙他,整座龙口城都归金家统统,他又如何能不熟谙金家的至公子?
金承业怔住半晌,这才苦笑道:“我一向觉得你这么矮小的人,必然会遭到他们的欺负,没想到你竟然是个乞丐头。”
离城门百米远,有百根削尖的木矛直立,侵染着斑斑血迹的木矛顶端扎着一颗颗干瘪腐臭的头颅,啄着蛆虫的老鸦时不时地诡叫两声。天还未完整入秋,氛围中却充满了阴冷的寒气,即便阳光普照,还是让人遍体生寒。
世人立时止住了声,满脸的讨厌之色,老乞丐却仿佛感受不到,嘿嘿傻乐,“呸”的一声,一口黏稠的黄痰朝着一名嗓门最响的妇人脸上射去。
气候一扫前几日的炽烈,在轻风中轻摆的杨树叶固然还是翠绿,但天的的确确转凉了,或许不消几日,便要枯干落了满地。
不知何时,苏小乞的四周聚满了一群百姓,正对着金承业的背影指手画脚,眼睛几近斜到天外。
金承业吞吞吐吐,竟涨红了脸。
金承业的脸都埋没在了浓烟中,让人看不清他的神采,只见一点红亮的火光如星斗般刺眼。
金承业掰动手指算了起来,念叨:“沧海在北,极地在南,西凉在西,中域在灵魄大陆的中间位置,你是……”金承业俄然惊道:“你是大泽人?”
“不不不……”
四人“呸”的吐掉嘴里的黄痰,又是嘿嘿一乐,又学着苏小乞的坐姿倚墙坐倒在地上。
“真的?”
或许是被苏小乞脸上的笑容传染,他面前豁了半边的破碗里堆满了铜钱,进城做工的人络绎不断,铜钱也渐渐聚成了一座山丘。
苏小乞无法的感喟道:“我的故乡在海的那一边,我坐上一艘划子,本觉得能抓住窜改运气的机遇,没成想一场风暴把我打到了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