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入魔 > 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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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望揣好刀,灰溜溜地跟上。

“兄弟,拯救之恩啊!大恩不言谢,我叫雷克思,是雷克萨斯啊呸雷氏克思侦察所的私家侦察,今后有甚么事固然叮咛一声!”

宁望看雪兔子垂垂耸起肩膀,还不时把毛衣的高领往上提,领子都包住全部下巴了还不敷,恨不得把脑袋全包住。他实在看不下去了,将手里的汽灯塞给雷克思:“帮我提下!”说着脱了卫衣追上前。

雷克思傻眼地看着大刺猬把衣服慷慨地递给转过身来的黑衣美女,顿时有种傻小子在女生寝室楼下举着花的即视感――固然论身高雪兔子只比宁望高出五六公分,但是论气场那是足足比大刺猬高出十层楼啊……

雪兔子就应当是每天下午四点呈现在中心公园樱花树下的雪兔子啊……

那反应让两人都有点心碎,不过雷克思很快就看开了:“哎,天下妙手都是如许,风俗了就好了。”

雷克思发觉到刺猬头青年非常的神采,催促:“喂,你是不是想到了甚么?”

雷克思抓狂:“想到甚么就说啊,你是要急死我啊!”

宁望感觉太扯了:“没。”

宁望从地上爬起来,看着雪兔子回不过神。雷克思已经预备好名片,挑了张最洁净的,上前殷勤地递给黑衣男:

诡异的是,这石室正中心背对着他们站着一小我。

雷克思愣了一会儿,挠挠后脑:“我不晓得。这丧尸现在我见到了,倒也信了,吸血鬼我还没瞥见,你说那些人是吸血鬼吧,也没见他们长着獠牙吸我们血啊?”

宁望这才沉吟半晌:“……你信这个天下上有吸血鬼吗?”

雪兔子扯枪的时候宁望底子没敢用力,直接就罢休了,眼瞅着好端端一把枪被弃在渗人的尸堆里,大刺猬的玻璃心碎了一地,好凶……他感觉本身仿佛遇见了一只抢食的大兔子,只能从速松开爪子“好啦给你都给你”……

雪兔子回身走了。

雷克思按捺不住猎奇地打量起雪兔子挂在腰间的兵器:“我还是头一次见到这类兵器呢,这是甚么材质做的呀?”

雷克思退出弹匣,宁望把汽灯提畴昔,雷侦察核阅衡量着那几枚银光闪闪分量不轻的枪弹:“这必定不是铜弹铅弹,比铜手感还重,我看着像是……银?”

更诡异的是,那人脚边的地上,围成一圈整整齐齐摆放着十八个……雷克思虚起眼,鲜明看清,不由骂了声“靠”,那是十八只焦黑的头颅!

“喂,快点,”雷克思推推他表示他快走,还朝前面努努嘴,“雪兄等得不耐烦了……”

现在没有十米,只要两三米了。然后把那只汽灯进步了几分,橙黄色的灯光映照在雪兔子穿黑毛衣的背心上,看上去仿佛很和缓。

不知如许走了多久,乌黑的甬道终究走到了头,大把的亮光涌来,却不是天然光。

宁望惊奇地看着给他刀的雪兔子,迷惑地接过来,从刀套中拔出刀。这是一把银光熠熠的猎刀,高低开刃,上刃靠近刀把的位置有一排锯齿,下有弯口,但是最特别的,无疑是刀刃大要反射的那抹银光――刀锋处竟然淬过银。

他也不晓得本身如何就这么自傲得出这个结论,但当手指掠过刀锋,顷刻间皮肤上烙下的颤栗感让他确信这就是银。而雪兔子的意义很明显是让他用这把刀,他立即点头:“感谢!”想了想又红着脸弥补,“我叫宁――”

临走前宁望还是决定捡起那只突击步|枪,固然弹匣里已经没几发枪弹了,但是没准今后还能弥补。他数了数残剩的枪弹数,正要把枪挎上,枪口俄然被抓住。

雪兔子停在亮光的出口处。

“冷的话穿上这个吧。”刺猬头青年热情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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