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靓丽女孩身后,紧跟着一个手捧红玫瑰的男人,身穿一套阿玛尼,手上戴着劳力士。一边追着女孩,口中连连诘问。
胖老板一下子愣了,刚忙拦住何小志,一脸奉迎地笑着。
“呃,你们熟谙?”
“媚儿,我对你是至心的,为甚么不能给我一次机遇呢?”
林媚儿也是愣住了,他没想到这两小我渣竟然早已见过面。
林媚儿嬉笑道。
“老板,这个蝈蝈葫芦如何卖?”
林媚儿在纷繁攘攘的街道上一顿脚,娇颜煞白一片,道:“哼,本蜜斯聘请人用饭,还没人能回绝!”
地摊老板是个瘦子,穿戴玄色短褂,一身肥膘。
林媚儿仓猝娇喝一声,道:“喂,你别走!”
林媚儿嘴角一扬,欣笑道。
“喂!你此人,如何这么不识好歹!气死本蜜斯了!”
郑啸蓦地捂住胸口狗,瞳孔瞪大,像是被万箭穿心。
“靠!这尼玛是拿我当挡箭牌啊!”
一条街走完,何小志只发明了一件真品,是一个清朝珐琅彩瓷器,非常精彩,可惜已经被人捷足先登了。
郑啸脑筋顿时胡涂,但心中对何小志的敌意更强了,尼玛,老子追的两个女人如何都被这小子横插一足!
“为甚么不给我一个机遇。”
林媚儿俄然从一旁冒出来,抢走了他的书,笑嘻嘻地翻看起来。
林媚儿咬牙威胁。
“郑兄,好久不见啊……”
“没错,媚儿就是我女朋友,我们是至心相爱!郑兄,我劝你还是另择良木吧,别老想着在一棵树吊颈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