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月光,我终究看清了野兽的模样。
这只野兽,比我设想的还要大,从形状看,一点都不比成年男人小。
此时这只野兽,正趴在地上,撕咬着一只……野狗。
那底子不是豺狼豺狼,而是一小我!一个埋头用牙撕咬野狗的人!
我健忘调成震惊形式了!
在泰山中找人,如同大海捞针,王繁华随便找个山旮旯一藏,仅凭我们几小我找,恐怕很难找到。
如果人都找不到,何谈礼服。
我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如果血灵鹤对血味如此敏感,今晚真是有的忙活了。
他滴下的几滴鲜血,刚幸亏鹤头的位置,说不出的诡异。
纸鹤拍着翅膀,向着山下飞去,速率不算快,我能追的上。
我傻了眼,我本觉得泰山这地儿,野狗绝对能够称王称霸,竟然有还短长的野兽。
泰山的石阶上,没有路灯,还好我买了手电筒,要不一脚踩空,从石阶上跌下去,估计鼻子都得摔烂了。
奇异的事情产生了,血灵鹤竟然拍了拍翅膀,飞了起来。
九叔将白纸折叠了几下,变成了一只只白纸鹤。
我内心噗通狂跳,压都压不住,王繁华好好一小我,如何会变成这个模样?
“这叫血灵鹤,有找人寻物的本领,不受泰山的印象,不过只能夜间行动。”
我实在是跑的没有力量了,放慢了脚步,成果,还没三秒钟,血灵鹤就飞的没影了。
阴行百业,我所体味的还是太少了。
我渐渐的靠近声音的来源地,借着月光,公然看到有东西在。
“我算是求求你了……先停一会儿,让我喘口气好不好?”
如果我没猜错,应当是某种小植物,被蛇或者山猫等食肉植物给攻击了。
血凝集阴气,被血灵白发明了。
他的嘴角,有鲜血顺着牙齿向下滴落。
血灵鹤仿佛听懂了我的话,不但没停下来,还挣扎的更狠恶了。
我走进了才发明,血灵鹤下方的空中,有一滩血迹。
强行脱手的话,估计我的了局就是变成地上的那只野狗,满足王繁华的口舌之欲。
谁知这时,好死不死的,我手中的手机,俄然响了起来!
刘三魁留在宾馆里,庇护芳芳,以防王繁华杀个回马枪。
找到王繁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