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正宗道门传人,戴着佛门法器,这的确是有些说不畴昔……”
老羽士活着的时候,常常会感慨本身空有一身堪舆点穴的本领,但却苦于没有先人,就算是本身选了一处上佳的风水佳穴,也是没法惠及先人。
“人骨磨制出来的?靠,你不早说?”
只要指骨和眉骨制作的人骨念珠才气叫嘎巴拉,而小腿骨等人骨制作的念珠只能叫做人骨珠,不能被称之为嘎巴拉,而由高和尚骨做成的嘎巴拉则是少之又少。
收好了嘎巴拉,方逸拍了一动手掌,他和师父都是身无长物的方外之人,除了平常修行所用的几串道珠以外,也就那么几件陈旧的道袍了,连阿谁师父留给本身的小木箱都没能装满。
“定情信物?亏你小子想得出来……”
在一次酒后,老羽士奉告了方逸,本来这只比拇指甲略微大一点,砥砺着一个看似简朴线条的挂坠,实在是佛门的一个法器,并且还是密宗的特别法器,藏语称其为嘎巴拉。
拎着箱子和瘦子出了道观,方逸转头看去,脸上现出了一丝不舍,日日在这里住着固然感受孤寂清冷,只是现在一旦要阔别,那种离家的思路倒是涌上了方逸的心头。
瘦子也算是从小跟着老羽士长大的,晓得老羽士固然平时有点儿疯疯颠癫的,但实际上倒是位深藏不露的高人,他手中也有很多凡人所不懂的东西,是以只当这嘎巴拉是老羽士传给方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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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你们家老祖宗还不晓得是谁呢,少在这里胡说八道了……”方逸被瘦子说的笑了起来,瘦子姓魏,大名叫做魏锦华,而瘦子的外号则是叫做金花,小的时候没少因为这外号和人打斗。
作为本身出身独一的线索,方逸天然对这个嘎巴拉非常的正视,之前师父在的时候方逸为了顾及师父的感受不会佩带,但现在老羽士已经驾鹤归西了,方逸天然要将其贴身保藏。
瘦子这小我固然看上去大大咧咧的,实在心机倒是比较细的一小我,看到方逸脸上暴露的不舍以后,一把揽住了方逸的肩头,开口说道:“快点去看看故乡伙的坟场吧,我倒是要看看,他给本身选了处甚么风水宝地?”
“嗯,故乡伙死的时候我们不在,是应当去给他磕几个响头的……”
“比及他日我有钱了,必然返来重修上清宫……”
遵循方逸师父的说法,这枚嘎巴拉内包含着精纯的念力,应当是一名得道高僧乃至是活佛眉心骨所制,只是佛道殊途,老羽士固然为人豁达,但也不肯本身这个道家弟子去佩带佛门法器。
试想小小的念珠竟然有十几位高僧的人缘在内里,对于一个佛教徒来讲那将是多么贵重。
“切,干吗那么严峻?话说你甚么东西我没见过?”
方逸从小被师父养大,非常贡献师父,以是他固然晓得这个嘎巴拉法器和本身有着莫大的渊源,但也向来都没佩带过,只是偶尔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会将其取出来把玩一番。
听到瘦子的话,方逸有些哭笑不得的说道:“这东西是件法器,叫做嘎巴拉,是由人骨磨制出来的,你们村庄里的女人送定情信物,会送这玩意儿?”
密宗法器多用人骨,当然人骨念珠所用的人骨,不是统统人都能够的,它必须是喇嘛高僧的遗骨,就像是藏民们身后风行天葬,把本身的尸身喂食给老鹰,以达到世祖割股喂鹰的佛教境地,精神已经成为生灵的食品,骨头便捐出来做法器。
因为地理位置的限定,在七八十年代之前,藏地和本地的打仗一向都比较少,藏传佛教在世人眼中也一贯都很奥秘,要不是老羽士平生走南闯北见多识广,恐怕他也一定能认出来这是由眉心骨所磨制的嘎巴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