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和尚悄悄地笑了笑:“他是来杀我的,我没死之前,他又如何会跑,这类东西,最会记仇了,如果刚才不是你的呈现,或许我已经死了。”
一真小和尚先容道:“魔族,是非常诡异阴狠的种族,他们靠吞噬生灵的血肉法力为生,传闻是生灵的负面情感滋长出来,他们不通人道,脑中只要嗜杀和粉碎,只要玄境级别的魔物,才气修出聪明,且个个阴狠奸刁,法力深厚,如果呈现一个成年的魔头,说是血流成河都不为过。”
宋飞但愿能看到一真眼中的非常,可惜这睿智更甚白叟的小孩,仍然安静如常,一真道:“我要杀魔,是因为他要涂炭生灵,佛有慈悲普度众生,亦有瞋目金刚降魔,如果此魔仅仅吞噬我一人便不风险百姓,一真舍去这身皮郛又有何惜。”
提及了魔物,一真的神采也慎重起来,低声道:“此魔物相称奸刁,并且介于无形与无形之间,很轻易逃窜,我们唯有设下圈套引他中计,才气一举毁灭,不然就算毁灭了他九成的形体,逃了一成,还是会复原,机遇只要一次,还望施主掌控机遇。”
“不是吧。”宋飞听得一愣一愣的,这个小和尚的天下观跟他但是绝对相反啊,对于宋飞来讲,只要本身和亲人活得好好的,哪管这人间累累白骨,血流成河。别人死得再多,他眼睛都不眨一下。
“魔魂没无形体,并且很有耐烦,有你在的话,它不会等闲现身的,要想杀他,很难。”一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