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早晨,吴乞悄悄来到张见财家的后院外,天井很大,光是北面靠后山的那一溜院墙就有五六百米。在后院的东墙偏北的处统统个狗洞,吴乞从怀里摸出一个包裹,细心的翻开了一层又一层,顿时,一股扑鼻的肉香劈面而来。
“蜜斯!”身后的侍从里敏捷走出一个绿服丫环,“蜜斯,不成!”
少女约十岁摆布,在其身后另有几十个彪悍侍从正虎视眈眈的盯着他,此中一个手中还拿着一条长长的鞭子,明显就是方才打狗的鞭子。只等少女一声令下,就会随时扑上,将不长眼的撕成碎片。
一起奔驰,几十斤的大黑狗被在身上,对于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来讲固然很重,但能够是太镇静的原因,不知不觉跑了两个时候,吴乞一口气跑到了山神庙后的后山,因为这里有水源。放下大黑狗,才感遭到浑身像散了架子似的,累瘫在地。
“不长眼?我!我就是阿谁不长眼的。”一个甜美的声音从左边传来。
正在这紧急关头,一条影子啪的一下打在了狗嘴上,“嗷唔”黑狗敏捷的缩回了身材,跑到张见财的身后,呜呜的叫着。
起了两次都没起来,过了好一会儿,吴乞才挣扎着爬了起来,摇摇摆晃,这才重视到本身受伤了,左臂完整不能动,仿佛左边的身材是麻痹的。
十两银子是笔不小的金额,充足吴乞用度,从医馆敷了药,又买了些干粮,回到了山神庙。
风鸣全倒也没太难堪他,只因为怕这幅尊容坏了客人的胃口,只叫他在后院做些杂活,甚么脏活累活,都让他干一些,也就是给口饭吃,实在也就是剩菜剩饭。
来到大街上,熙攘的人群,各种叫卖声不断于耳。吴乞来到平常乞讨的处所,就在振风酒楼中间。吴乞挨着墙坐下,从怀里取出一个陈旧的黑碗,放在地上,还在碗里放了一个子儿,陈旧的衣服,蒙着黑布带的脸,乱糟糟的头发,干瘪的手上拿着半边馒头一边啃着,一边拿着葫芦仰着脖子灌了一口水。
三天后,吴乞腿上的伤病愈了,但他腿上留下的疤痕,还在叙说着不甘,对大黑狗的仇恨更加浓烈。
“刚才不是问阿谁不长眼的么?我就是,你想如何办?”少女俄然滑头一笑,仿佛感觉很成心机。
吴乞撕下一条后腿,来到不远处的老吴头的坟前,铺上一片大的树叶,将狗肉后腿放在了上面,然后恭敬的跪在地上磕了一头,“爹,才烤好的狗肉,热着呢,趁热吃吧。”然后起家,来到烧烤的处所,撕下一只前腿,又走回到老吴头坟前不远的处所,坐了下来。
“嗯。”绿服丫环悄悄点了下头,转头对身后的侍从说:“走吧”,紧跟着郡主,随后一群人涌向酒楼。侍从里的一个大汉走过张见财身边的时候,抬脚踢向了张见财的肥硕的臀部,“活得不耐烦了。滚!”
哪怕人家皱个眉头,都能够让他死无葬身之地,还无处伸冤。本身平时想凑趣都不成能,今儿个不知撞了甚么霉运,竟然将郡主给骂了,他但是见到上城的城主都对她前恭后倨的,本身竟然就给获咎了,真是嫌命长了。
张见财大怒,“谁?哪个不长眼的?”
“是,蜜斯。”绿服丫环从兜里取出一锭十两银子,顺手丢给了吴乞,“拿去养伤吧。”
张见财转脸望去,当即直了眼。只见一个穿戴鹅黄风衣,锦衣绣服,杏眼樱唇雪肤琼鼻的美少女正瞋目望着他。
“哈哈哈......”一个十三四岁的瘦子,一身锦服,却胖的让一双本来就不大的眼睛,显得更小,此时又笑的前仰后合,更加难以发明。